工程安全員崗位職責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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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員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責任人,在業務上向項目經旭(番禺項目經理)負責。 二、貫徹安全條例和文明施工標準是安全員工作準則,執行相關規章、規程是安全員的責任。 三、辦理開工前安全監審和安全開工審批,編制項目工程安全監督計劃,上報安全措施和分項工程安全施工要點。 四、制定項目工程文明施工達標方案,提交文明施工達標方案,資金預算, 實施文明施工達標方案。 五、整理匯總填寫安全內業技術資料,總結安全生產狀況并上報公司。 六、檢查評定安全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是否達標,罰處現場違章行為,組織機械設備安全評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見和處理辦法。 七、承辦工地文明施工相關事宜,向主辦安全監督部門交辦事宜,參加事故調查,定期安全檢查,例會提出工地項目,獎罰意見。 八、實行安全終止權,有權制止任何人的違章行為,承擔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
1.在項目經理領導下,負責項目部安全管理工作。
2.協助項目經理建立健全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編制并完善各項安全制度。
3.負責編制項目部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和管理方案并組織實施。
4.負責組織項目部人員學習貫徹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當年1號文件、《安全生產三十項“卡死”制度》、《施工現場管理標準》等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辦法、規定。
5.負責檢查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施工機械的使用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既有線施工的要點和防護、季節性的施工方案實施、現場消防管理,以及施工現場坑、井、溝和各種孔洞、易燃易爆危險場所、變壓器、出入口、上料口等部位配備警示、提示、禁止指令、標志等。
6.負責對施|考試大|工組織設計中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重點檢查。
7.負責班前安全教育每日安全檢查,按規定填寫記錄。
8.負責各項安全報表的填報工作。
9.負責對分包方、相關方的安全教育和監督檢查。
10.發生事故,執行相應的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立即組織搶救和執行上報制度,并保護好現場,按規定參加事故調查。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