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創新基金資助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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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方(甲方):_________
研究開發方(乙方):_________(院系:_________學號:_________)
為了支持和鼓勵在校研究生創新創業活動,為其科技成果產業化創造物質條件,依據《_________大學研究生創新基金管理辦法》,協議雙方就資助項目_________的研究,特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負責對乙方項目進行全程跟蹤管理,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其項目管理所開展的相關工作。
二、甲方應保證經費及時到位并下發給乙方。經費分二期劃撥:首次劃撥資助金額的一半,甲方根據對獲資助項目跟蹤檢查的情況決定是否追加以及追加的額度。
三、甲方不可對乙方提出超出資助項目范圍以外的其它科研要求。
四、甲方承諾為乙方的項目研究開發情報和資料保守秘密。
五、乙方保證在不影響學業的前提下有足夠的時間進行項目研究。
六、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如實反映項目進展,經費使用情況,不可隱瞞事實或弄虛作假。
七、乙方保證創新基金只用于所資助項目的科研開支;將研究開發經費挪作他用或故意造成項目開發不能按計劃完成,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返還全部所得經費。
八、乙方原則上應保證在預期時間內完成項目預期目標;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經甲方鑒定后,確因在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部分或者全部失敗,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九、由甲方組織的項目驗收小組負責對乙方完成的項目進行驗收。
十、甲方享有乙方研究成果的優先投資權,乙方與第三者進行科技成果轉讓應經甲方同意。
十一、乙方利用創新基金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等財產歸乙方所屬院系所有。
十二、乙方發表,出版論文著作,應注明“本論文得到_________大學研究生創新基金資助”字樣。
十三、乙方畢業時,應向甲方提交兩本博士(碩士)學位論文以及能夠反映資助項目研究成果的結題報告。
本協議一式三份,協議三方各存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