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管理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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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依據xx集團《商標管理辦法》及國家商標管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 ××× ”商標以下簡稱“合同商標”,簽訂商標使用管理合同。 一、允許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名稱及型號見《__________________》附件之《__________________清單》。二、甲方允許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在上述指定商品上使用合同商標。三、本合同為甲、乙雙方簽訂的業務主合同附件之一,有效時間與業務主合同有效期一致。四、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五、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指定的廠家負責印刷或者由乙方指定廠家并經過甲方認可后開始印刷,款項由乙方支付。甲方應提供乙方正確的合同商標標識,并負責確認乙方制作之印刷樣板是否符合甲方要求。六、乙方制作之合同商標印刷樣板得到甲方確認合格并開始生產后,因甲方原因,對所確認的合同商標標識再作改動,因此而產生的增加費用和損失由甲方負責。七、乙方必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建立商標使用管理制度,設立專門機構或專人管理合同商標標識。八、合同商標標識、印有合同商標的包裝、產品銘牌的入庫和領用,殘次廢舊合同商標標識和帶有合同商標標識的舊產品必須在甲方代表監督下即時進行處理,登記在案,以備核查。九、乙方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只有生產權,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不得銷售。甲方保證所授權乙方生產使用之商標如有侵害第三方權益時,概有甲方自行負責。十、因產品特殊工藝的需要而由乙方選定的協作企業,乙方應事先告知甲方并征得其同意,提供對協作方審廠的有關資料,建立相應的監控管理制度,派出專人進行管理,對帶有合同商標標識的模具,其所有權歸美的集團所有。十一、乙方使用合同商標后,應確保產品質量和商品的信譽,每批產品的生產型號、數量均需甲方代表簽名確認,乙方不能擅自生產或超額生產,甲方負責對每批產品的品種、型號、質量、數量、合同商標使用狀況進行督查,以維護合同商標的信譽。十二、甲方及甲方管理部門有權在任何時候到乙方生產所在地對合同商標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拒絕甲方及甲方管理部門對“合同商標使用情況的檢查。十三、乙方應確保使用合同商標產品的質量,要以良好的信譽來維護合同商標的高度聲譽。十四、乙方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合同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十五、乙方不得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范圍。十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和甲方對轉包人予以確認,乙方不得將任何帶合同商標產品的制造轉包給第三方。十七、合同注冊商標如被他人假冒侵權,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嚴厲查處侵權行為。十八、如合同商標專用權期滿而甲方未辦理延展注冊,致使與第三方發生任何訴訟或非訴訟之糾紛時,甲方應負責解決。十九、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之規定,甲方有權制止其行為或立即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二十、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后,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在任何產品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乙方應配合甲方回收或銷毀帶有合同商標的模具、樣板、菲林片等生產用品。二十一、當甲乙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 方。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二十三、因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十四、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