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保潔服務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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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就乙方對甲方管轄的 提供日常保潔服務,協商如下。
第一條:合同的范圍
本合同規定的服務范圍、作業內容及清掃周期以《建筑物清潔保養質量標準》、《物業“五級”清潔衛生服務標準》及《清潔服務標準作業指導書》為準;清潔服務標準作業指導書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照上述二標一書要求認真執行。
第二條: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 及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服務期限為 年。
第三條:合同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權力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潔服務費。
2.無償為乙方提供僅限于服務區域內保潔工作所需用的水、電。
3.指派專人負責對乙方保潔工作質量及時監督檢查,發現質量問題及時要求乙方整改,直至達到符合服務質量標準。
4.教育保潔工作人員遵守甲方物業管轄區域內的各項服務管理制度,愛護甲方物業服務區域內所有公共設施設備。
5.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用房(注:只作為清潔工具集中放置地,不得挪作他用)及通訊工具(注:通訊工具如人為或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6.根據乙方保潔人員的工作表現及服務質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保潔員,乙方須及時更換配置合格服務人員。
二、乙方權力和義務: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期間,要積極做好準備,準時進駐工作現場。
2.乙方在甲方設立作業場所。在作業現場上受乙方領導。在行政上受甲方領導。在義務上受乙方和甲方雙重領導。
3.認真完成《上海市建筑物清潔保養質量標準》、《物業“五級”清潔衛生服務標準》及《清潔服務標準作業指導書》規定的作業項目和標準,確保衛生質量,達到業/戶滿意。
4.乙方在 物業服務每天崗位上總人員不少于 人(包括: 物業 人), 物業內非公共區域內日常保潔工作。
5.乙方人員服裝要求統一著裝、衣帽整潔,配戴甲方公司標識銘牌,遵守甲方各項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務區域內未經甲方部門主管同意擅自承攬業務。
6.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不得隨意離開本職工作崗位,若乙方主管負責人不在作業現場,乙方臨時負責人應接受甲方主管保潔負責人的監督指導,并按甲方的保潔工作標準進行檢查。
7.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負責人負責日常保潔工作質量檢查和保潔工作緊急情況的處理,并于 月 日之前將當月的保潔工作總結和下月的保潔工作計劃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
8.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用工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合法辦理各種用工手續,如因用工不當,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9.乙方在承包的保潔工作范圍內,甲方如因保潔工作未達到保潔質量標準,被相關地區職能主管部門(如環衛、城管、市容等)查處并處罰,該罰款由乙方承擔。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每天書面報告保潔范圍的情況,如需物業整改的事項,緊急情況及時通知甲方。
10.乙方在保潔工作中未達到保潔的質量標準(實際上經過限期整改可以達到保潔質量標準的),經甲方兩次警告,仍未達到標準,甲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每發出一次書面整改通知,甲方將扣除乙方當月保潔服務費的0.5%-1%。質量事故情節嚴重的每發生一次扣除當月保潔服務費的10%。
11.乙方在進行保潔作業時必須要愛護物業內建筑物及公共區域的各種設施設備。注意節水節電。
12.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潔工作中不慎將甲方所管轄區域的建筑物及設施設備、材料及甲方客戶物品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3.乙方向甲方派出的服務作業人員屬合法聘用的員工,須經專業培訓和具有專業知識人員擔任。乙方為甲方提供合適的服務人員前須經考核,并向甲方報請,經甲方確認后才能上崗。
第四條:合同服務費用:
本合同 及 服務費總金額為每月人民 幣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費用按月結算,乙方于?月的??日前向甲方提交有效發票,甲方于收到發票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上月保潔合同服務費轉劃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第六條:合同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自動終止。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3.合同內容變更、提前終止,甲、乙雙方須提前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按月服務費25%負賠償責任。
4.國家法律、法規的立廢,導致本合同自動終止或解除,雙方按本合同實際服務費進行清退。
第七條:合同變更、解除:
1.乙方嚴重失職造成甲方物業管理的重大損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實際損失要求賠償。
2.乙方發生嚴重質量事故后,除按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扣除相應服務費用外,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一個月內仍不能采取補救措施及行動,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一方破產或明顯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或一方喪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以及不包括其他原因要求中途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說明告知。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期限內向乙方付費,經乙方多次催討后仍未支付時,對逾期未付的費用每逾一天,按當期應付金額的3‰支付滯納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進行優質的保潔服務(按合同標準)作業,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和損失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3‰違約金,并要求乙方退還當月服務費。
3.如果乙方派出物業服務人員每天崗位上人數不得少于 人,被甲方發現并確認累計三次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在履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合同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建筑物清潔保養質量標準》、《物業“五級”清潔衛生服務標準》及《清潔服務標準作業指導書》及其他附件作為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
1.合同內容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或另加附頁。
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合同對甲、乙雙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設附件、清潔工具配置、日用消耗品配置、清潔衛生巡檢表、巡檢記錄表等。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年___月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