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工業產品供應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瀏覽次數:
0
訂貨單位(甲方):_________
供貨單位(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品│ │質量 │ │主要 │ │計量 │ │供貨 │ │
│種│ │標準 │ │用途 │ │單位 │ │工廠 │ │
├─┼─┬─┼───┴───┼───┴───┼───┴───┼───┴───┤
│規│單│數│ 第一季 │ 第二季 │ 第三季 │ 第四季 │
│ │位│量├─┬─┬─┬─┼─┬─┬─┬─┼─┬─┬─┬─┼─┬─┬─┬─┤
│ │ │合│小│一│二│三│小│四│五│六│小│七│八│九│小│十│十│十│
│ │ │計│ │ │ │ │ │ │ │ │ │ │ │ │ │ │一│二│
│格│元│ │計│月│月│月│計│月│月│月│計│月│月│月│計│月│月│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代運或自提: │包裝條件: │
├────────────────────────┼────────────┤
│自提方式:(1)在交貨月份內不限日期由甲方自提; │包裝物是否回收 │
│ │ │
│ │ │
│(2)在交貨月份內憑乙方。提貨通知單規定的日期由 │ (回收辦法如附件) │
│甲方自提 │ │
├────────────────────────┼────────────┤
│貨款結算方式: │包裝物由何方供應 │
├─┬────┬──────┬────┬─────┼─┬─────┬────┤
│收│名 稱│ │到達分局│ │付│ 名 稱 │ │
│ ├────┼──────┼────┼─────┤ ├─────┼────┤
│貨│詳細地址│ │ 到站名 │ │款│ 地 址 │ │
│ ├────┼─┬─┬──┼────┼─────┤ ├─────┼────┤
│單│ │ │電│ │ 專用線 │ │單│ 結算銀行 │ │
│ │電報掛號│ │ │ │ │ │ │ │ │
│位│ │ │話│ │ 名稱 │ │位│ 及帳號 │ │
├─┴────┴─┴─┴──┴────┴─────┴─┴─────┴────┤
│甲方 乙方 │
│ │
│訂貨單位蓋章 代表人(章) 供貨單位蓋章 代表人(章) │
│ │
│地 址 地 址 │
│ │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
│ │
│電 話 電 話 │
│ │
│甲方主管匯總申請單位(章) 乙方主管部門(章)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