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勞動合同范本
添加時間:2017-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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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 1、用人單位應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自勞動者入職的第二月起依據《勞動合同法》八十二條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單位在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最遲應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這實際上是有限度地放寬了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要求,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 但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則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82條)。這是對用人單位在自用工之日一個月內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處罰措施。 2、勞動合同至少一式兩份,勞資雙方各保留一份。合同應包括《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必備條款,同時應符合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此外,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應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勞動合同應當簽訂幾年? 1、法律未對勞動合同期限作出強制性規定,勞資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任意期限的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則試用期的約定則應符合法律強制性規定。 2、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不同,試用期也不同,試用期的約定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該條同時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且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3、勞動合同并不是勞動關系建立的必要條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可知,雖然沒有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用工之日勞動關系建立,雙方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4、《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3款規定了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的保存合同文本2年的義務。 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推薦的簡單的勞動合同范本,僅供參考: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制造業簡易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形式確定本制造業簡易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_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勞動合同其他事項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