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范本
添加時間:2017-11-27 15: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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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委托人:行紀人: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第一條 委托人委托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其(買入/賣出)以下委托物: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委托物名稱 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質量標準 包裝要求 價款 單價 總 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第二條 行紀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委托人(是/否)允許受托人把委托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四條 行紀人(買入/賣出)具有市場定價的委托物,行紀人(是/否)可以作為(買受人/出賣人)。 第五條 委托人將委托賣出的委托物交付行紀人的時間、地點、方式: 第六條 行紀人將買入的委托物交付委托人的時間、地點、方式: 第七條 行紀人處理委托事務支出的 等費用,由 承擔。 第八條 結算價款的方式及期限: 第九條 報酬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行紀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委托物/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入委托物)時,報酬的計算方法: 第十條 委托人未向行紀人支付報酬的,行紀人(是/否)可以留置委托物。 第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委托人或者行紀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委托人違約責任:行紀人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委托人(章): 住所: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電話: 傳真:開戶銀行: 賬號:稅號: 郵政編碼: 行 紀 人 行紀人(章): 住所: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電話: 傳真:開戶銀行: 賬號:稅號: 郵政編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