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收養中國人子女的收養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8 11: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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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收養中國人子女的收養協議
甲方(收養人):某某某(姓名、住址)
乙方(送養人):某某某(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收養:某某某(被收養人姓名)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收養人的基本情況
(寫明:被收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健康狀況、現信住址)
第二條 收養人某某某是某某國(國名)某某單位的某某(職務),現年某某歲(已婚的,收養人為夫妻雙方),住在某某國某市某區(縣)某某街某某號。
第三條 收養人某某某的基本情況(寫清楚收養人的健康、財產等收養法規定的條件)符合收養的條件。
第四條 送養人的其本情況(寫明送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為什么要送養的理由)
第五條 收養人某某某保證在收養關系存續期間,盡扶養收養人之義務。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三日內,到某某民政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本收養協議自某某某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某某某(簽字、蓋章) 乙方:某某某(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