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飼料(及添加劑)買賣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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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著公平、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協議,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標的、數量及價款
標的
名稱
牌號
商標
含
量
型 號
生產許可證號
批準號
規
格
等級
生產日期
產
地
數
量
單 價(元)
金 額
(元)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條 質量標準: 。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內容及期限: 。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
第五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買受人未履行全額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 所有。
第六條 檢驗檢疫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時間: 。
第八條 擔保方式: 。
第九條 違約責任:1、飼料(及添加劑)經驗收不符合第一條要求的,買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2、飼料(可添加劑)不符合第二條質量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退貨,并要求賣方賠償損失。3、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4、其他: 。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未盡事宜,可協商增加補充內容附件。其補充內容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出賣人 買受人
出賣人: 買受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監制部門: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