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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拍賣合同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瀏覽次數: 0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拍賣人: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經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簽定如下條款,以便遵守:
          第一條 委托人愿就下述拍賣物委托拍賣人依法公開拍賣:(如拍賣對象為股權及某些無形資產,以下項目應作相應調整。)
          1、拍賣標的:
          拍賣物名稱:_________。
          品種規格: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質量: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
          存放地:_________。
          2、委托人保證對拍賣標的擁有無爭議的所有權(處分權),并根據拍賣人的要求提供拍賣標的有關證明和資料,說明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拍賣標的瑕疵。
          3、下列物品或者財產權利禁止拍賣:
          (1)法律、法規禁止買賣的;
          (2)所有權或者處分權有爭議,未經司法、行政機關確權的;
          (3)尚未辦結海關手續的海關監管貨物。 
          第二條 拍賣標的交付(轉移)及其時間、方式
          1、動產類: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本標的由_________在_________按拍賣標的清單向買受人移交。_________與買受人在移交清單上簽字或蓋章交付始為成立。若拍賣標的由拍賣人交付(轉移)買受人,委托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交付拍賣人,交付地點為_________,交付方式為_________,交付后至拍賣成交時的保管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不動產類: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在買受人成交款付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本標的由_________在拍賣標的所在地向買受人移交。拍賣標的權屬轉移手續由_________辦理,費、稅由_________承擔。
          3、債權類: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后,在買受人成交款付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由債權人通知債務人,買受人開始行使債權人權利。
          4、其他類_________。
          第三條 拍賣標的保留價
          拍賣標的保留價_________。
          第四條 拍賣期限及地點
          拍賣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在舉辦的拍賣會上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第五條 傭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1、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委托人應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拍賣人支付成交價的_________%的傭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拍賣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
          2、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拍賣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_________拍賣成交款支付給委托人,支付方式為_________。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由拍賣人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_________以及拍賣人代委托人繳納的應納稅款。拍賣標的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在_________日內取回拍賣標的,逾期不取回的,按_________元/天支付保管費。
          第六條 拍賣成交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拍賣成交款支付給委托人,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第七條 拍賣標的的評估和鑒定
          1、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評估的,可以委托評估,評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鑒定的,可以:
          (1)自行鑒定;
          (2)委托鑒定。
          2、鑒定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廣告、運輸、保管、保險等費用由_________支付。
          3、鑒定結論與委托人聲明的拍賣標的的狀況不符的,拍賣人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 拍賣標的的撤回
          1、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前撤回拍賣標的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
          2、委托人在拍賣公告后但在拍賣前撤回拍賣標的的,除應當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當承擔拍賣人已經發生的等費用及因委托人撤拍而造成競買人所發生的損失。委托人在約定期限不履行付款義務的,拍賣人有權從拍賣價款中予以扣除。
          3、拍賣人有足夠理由證明拍賣標的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拍賣人可以中止拍賣活動,并有權追究委托人法律責任:
          (1)拍賣標的的權屬狀況與委托人聲明的不一致;
          (2)拍賣標的存在委托人未聲明的重大瑕疵;
          (3)_________。
          第九條 拍賣標的未實現交付的約定
          因買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賣標的未能實現交付的,拍賣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條 保密約定
          拍賣人應當對委托人的身份、保留價及_________進行保密。
          第十一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委托人權利義務
          1、委托人委托拍賣物品或者財產權利,應當提供身份證明和拍賣人要求提供的拍賣標的的所有權證明或者依法可以處分拍賣標的的證明及其他資料。
          2、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對于拍賣物的底價拍賣人不得以低于該底價的價格進行拍賣,由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委托人應承擔責任。
          3、委托人在交付拍賣物時,應向拍賣人指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拍賣物瑕疵。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負責。
          4、委托人應向拍賣人預付受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用于對拍賣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險和公告、廣告等項費用開支,由拍賣人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如拍賣人先行墊付該項費用的,在拍賣成交后,從所得價款中扣除。
          5、委托人應按成交總額的_________%向拍賣人支付傭金;該款項也可由拍賣人從拍賣所得價款中扣除。
          6、委托人可以自行辦理委托拍賣手續,也可以由其代理人代為辦理委托拍賣手續。
          7、委托人應當向拍賣人說明拍賣標的的來源和瑕疵。
          8、委托人有權確定拍賣標的的保留價并要求拍賣人保密。
          9、委托人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
          10、按照約定由委托人移交拍賣標的的,拍賣成交后,委托人應當將拍賣標的移交給買受人。
          (二)拍賣人權利義務
          1、拍賣人及拍賣師必須具備拍賣的資質。
          2、拍賣人接受委托后,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拍賣人拍賣。
          3、對委托人送交的拍賣物品,拍賣人應當由專人負責,妥善保管,建立拍賣品保管、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拍賣結束后,拍賣人在收齊全部應收款項后,應將拍賣所得價金一次全部付給委托人,不得延誤。
          5、對需要征稅的拍賣物,由委托人交付稅金;經稅務機關同意,稅金可從拍賣所得價款中取得。
          6、拍賣成交后,由拍賣人按成交價金開給競買人發票或符合稅務機關規定的收據。
          7、拍賣人有權要求委托人說明拍賣標的的來源和瑕疵,拍賣人應當向競買人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
          8、拍賣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競買人的身份參與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
          9、拍賣人不得在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中拍賣自己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
          10、拍賣成交后,拍賣人應當按照約定向委托人交付拍賣標的的價款,并按照約定將拍賣標的移交給買受人。
          11、拍賣人應當對委托人提供的有關文件、資料進行核實。
          12、拍賣人應當在拍賣前展示拍賣標的,并提供查看拍賣標的的條件及有關資料。
          13、拍賣人進行拍賣時,應當制作拍賣筆錄。
          14、拍賣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1)出租、擅自轉讓拍賣經營權;
          (2)對拍賣標的進行虛假宣傳,給買受人造成經濟損失;
          (3)雇傭未依法注冊的拍賣師或其他人員充任拍賣師主持拍賣活動的;
          (4)采用惡意降低傭金比例或低于拍賣活動成本收取傭金,甚至不收取傭金(義拍除外)或給予委托人回扣等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的;
          (5)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15、拍賣人不得擅自變更拍賣標的保留價,不得低于保留價進行拍賣。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拍賣人違約責任
          1、超越權限處理委托事務的責任。拍賣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擅自轉委托的責任。拍賣人違反親自處理委托事務的義務,未經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轉委托,因此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拍賣人應對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在緊急情況下,委托人為維護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轉委托的,拍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擅自變更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的責任。委托人違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的義務,擅自變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對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系的,拍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4、對次拍賣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的責任。拍賣人經委托人同意而轉委托的,如果對次拍賣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因此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拍賣人應對次拍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交付財物及轉移權利義務的責任。拍賣人未將處理事務取得的財產或者權利及時轉交給委托人,因此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委托人違約責任
          1、違反費用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委托人應當預付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如果委托人違反了這一義務,則應當向拍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2、違反報酬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拍賣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因不可歸責于拍賣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終止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委托人應當向拍賣人支付相應的報酬。如果委托人違反此義務的,應向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事由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中止拍賣:
          1、沒有競買人參加拍賣的;
          2、第三人對拍賣標的所有權或處分權有爭議并當場提供有效證明的;
          3、委托人在拍賣會前以正當理由書面通知拍賣人中止拍賣的;
          4、發生意外事件致使拍賣活動暫時不能進行的;
          5、出現其他依法應當中止的情形的。中止拍賣由拍賣人宣布。中止拍賣的事由消失后,應恢復拍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拍賣:
          1、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者有關行政機關認定委托人對拍賣標的無處分權并書面通知拍賣人的;
          2、拍賣標的被認定為贓物的;
          3、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拍賣活動無法進行的;
          4、拍賣標的在拍賣前毀損、滅失的;
          5、委托人在拍賣會前書面通知拍賣人終止拍賣的;
          6、出現其他依法應當終止的情形的。終止拍賣由拍賣人宣布。拍賣終止后,委托人要求繼續進行拍賣的,應當重新辦理拍賣手續。
          第十四條 聲明及保證
          (一)委托人:
          1、委托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委托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委托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拍賣人:
          1、拍賣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拍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拍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拍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拍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六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八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九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拍賣行(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附件1 委托方交與拍賣方的證明材料(略)
          附件2 委托拍賣標的清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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