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拆借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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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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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 │名 稱│ │拆 │名 稱│ │
│出 ├────┼────────┤入 ├────┼─────────┤
│單 │開戶銀行│ │單 │開戶銀行│ │
│位 ├────┼────────┤位 ├────┼─────────┤
│ │帳 號│ │ │帳 號│ │
│(甲 ├────┴────────┤(乙 ├────┴─────────┤
│方) │電掛: 傳真: 電傳: │方) │電掛: 傳真: 電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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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借資金人民幣(大寫) 拆借利率(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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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借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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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維護甲、乙雙方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
│1甲方應根據本合同議定的借款時間將款項于借款起始日上午九時,用加急電│
│ 報匯至乙方帳戶,并起息;乙方應于借款到期日上午九時用同樣方式還款,│
│ 并止息。雙方劃款時均應派員到開戶銀行督辦。如發生資金在途,屬于拆出│
│ 方或該方郵電局或銀行的延誤,由拆出方承擔在途利息,反之,由拆入方承│
│ 擔。 │
│2利息清算應按日計算,利隨本清,利息由乙方歸還借款時,一并主動劃付甲│
│ 方。 │
│3逾期:到期未能歸還,逾期部分按日息5‰計收罰息,由乙方主動計還甲方│
│4本合同在執行期如遇國家調整利率,其拆借資金之利率經雙方協商后作相應│
│ 的變動,或按原利率即刻還款,重新訂立新合同。 │
│5責任:乙方所拆入資金的用途應受信貸計劃制約,要符合金融政策和信貸原│
│ 則及資金拆借有關規定,如有違者乙方自行負責。 │
│6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法人代表簽章后,在簽訂的日期起生效│
│ ,外系統金融單位拆借資金時還須有擔保單位加蓋公章、法人簽章。無擔保│
│ 單位,需持有拆入資金地區的銀行承兌匯票抵押。 │
│7款項經劃入帳后,本合同即成借據。 │
│8擔保: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條款時,其擔保單位要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
│9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及簽證的金融市場和擔保單位、計劃部門各執│
│ 一份。五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10合同終止:甲方接到乙方所歸還的款項,經查收本金及利息無訛后,本合│
│ 同自行終止;否則需查時,查詢待本利清算后才能告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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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出資金單位 │ 拆入資金單位 │ 擔保單位 │ 金融市場 │
│公章 法人代表│公章 法人代表│公章 法人代表│公章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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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