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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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單位: (甲方)
承租單位 :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租賃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地點: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 號(老號 號)-- 房。
二、租賃時間:
甲方從 年月日起將以上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月日收回,租賃期限 年。
三、租賃金額及交納時間:
1.甲方按年租金 對乙方收取租金。
2.乙方必須于合同簽訂后,房屋起租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一年的租金。
四、租賃其他費用:
1.合同簽訂后,甲方將向乙方一次性收取租賃保證金叁仟元整,待租賃期滿后,退還給乙方。
2.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有關用電費用,由甲方按有關收費標準向乙方按月收取。
五、其它相關規定: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沒收保證金:
⑴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給第三方的;
⑵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⑶乙方拖欠租金達1個月以上的。
2.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租賃合同,否則,甲方有權沒收其保證金。
3.乙方在承租期間,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退租后,對于乙方的裝修費用,甲方不予補償;同時乙方不得毀壞房屋租前原貌。
4.乙方在承租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而發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如遇甲方整體規劃,提出收回或變更要求,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
5.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年租賃金額的15%收全。
六、凡在我交易市場入駐客戶必須在入駐后三個月內在當地辦理好工商、稅務登記,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九、本合同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可延續簽定。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