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許可合同(樣式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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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協議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由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依____法律設立,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共同簽署。
鑒于甲方擁有合同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所涉及的技術信息,包括設計、技術、工藝、配方、技能和其他資料的專有權;
鑒于乙方希望獲得使用上述技術協助的許可權利,以及以生產、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為目的的持續的技術協助的權利;
鑒于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標:甲方(symbol)。
據此,雙方就下列內容達到一致:
a.商標許可
1.在本合同項下,產品意指甲方系列左駕駛車輛,“許可證產品”意指包括所有改進、增補、改正之后的部件,其現有形式和將來可能采用的形式均為合同產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乙方應標明許可證產品是依照甲方許可形式制造,而且這一標志的形式的位置應經甲方確認。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產的貨物許可使用上述商標,且甲方同意依后述條件和條款作出許可。
3.據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境內使用甲方商標和獨占權利,這一權利僅限于由乙方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的范圍;由于此獨占權利僅適用于與產品有關的范圍之內使用商標,雙方確認,該商標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于許可證產品的范圍之內。該許可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轉讓。
4.乙方同意并允諾嚴格依甲方的指令和指導和甲方在向乙方技術協助中規定的生產工序和生產方法使用上述商標,以使由乙方標識商標的產品符合由甲方設立的標準和規格,并且與甲方商標系列的產品具有統一的質量。
5.乙方知曉甲方對上述商標擁有所有權,并且允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做出或不默許他人做出對于上述甲方商標權利有害的行為。在工作期間的任何時間內,甲方有權派員或通過代理商基于商標許可檢查乙方的工廠和由乙方生產的任何許可證產品,并確定上述商標的必要保護范圍;在依本協議第c部分規定由甲方判定產品未能與甲方在同類商標項下生產和銷售的產品質量一致的情況下,甲方還享有停止許可證產品銷售的權利。
6.乙方同意并允諾嚴格依照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標并且在相關產品上使用,此類商標應符合秘魯的適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條文。在產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標的方式應交由norinco在正式使用之前進行批準。
b.提供資料及技術協助
1.在收到書面請求之后九十(90)天內,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如下兩套資料,其中一套應是可復制的:
a)由甲方所擁有的為支持秘魯生產產品型號的全部組裝用圖紙;
b).對于包含甲方自外部供應商所獲得的部分許可證產品部件,甲方提供依其供應商所制作的圖紙和/或規格,但應依從于由供應商對于圖紙用的限制條件。
.對于供應部件,甲方應提供外觀尺寸,性能特性,設計參數以及其他甲方可能開發的為使乙方在____得到相同規格的供應的相關信息。
.甲方對于任何外部供應商不愿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的后果不承擔責任。
c)材料依甲方的設計和規格和生產全部零件所需規格;
d)工具及設備圖紙,其應依甲方現有可能存檔圖紙為限。
2.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將依甲方所使用的標準生產技術為準;所有圖紙均以原有國家語言和度量制式為準;全部資料度量制式轉換為公式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本協議期間以及每一個許可證產品由雙方達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后,甲方承諾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許可證產品所做出的主要改進細節。
4.甲方將提供并負責安排在適當的工廠或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受證人所在地對乙方的職工進行培訓,此類培訓的期間和時間將由雙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協助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除非因生產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適應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應依從甲方的設計。
變更均依以下方式為之
a)翻譯圖紙,即公制轉換,材料替代,文字翻譯等,工作由乙方承擔;
b)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強制性變更應由乙方進行,但應事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并就此變更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將向甲方提交圖紙、草圖、實驗結果或其他必要的數據,并以英文作成以盡快得到回復。更換零件的性能、工作質量及可替換性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c)由當地購買的零件,如密封件、軸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2.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檢查由乙方或其供應商生產的許可證產品或部件,以決定其材料和工藝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規格。乙方同意為此檢查提供合作和便利。
3.乙方確認由其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須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和規格生產,除依c.1.規定的修改內容以外,而且,在任何情況下許可證產品均應具備與甲方所生產的產品相同的質量與運行性能。如果乙方未嚴格依照甲方的設計、圖紙及規格生產,由甲方對于乙方生產的許可證產品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4.乙方同意保持并維護帶有甲方專有標記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的嚴格秘密,并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信息,除非其是屬于保證乙方許可證產品生產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將同樣的限制加于依同樣目的乙方要求生產零部件而使用此類圖紙規格及生產信息的供應商。
雙方同意為生產及采購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繪或轉換甲方的圖紙為公制度量并依要求加注。每一份此類圖紙均應帶有現行甲方的零件序號和乙方的說明。乙方進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繪的甲方圖紙上均標明如下文字說明:
“本文僅屬限制使用并不得用于任何有害于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對于由甲方的外部供應商向乙方提供并標名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保持完全的秘密,乙方也同意未經甲方的許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
d.改進和限制
1.各方同意對于有關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或部件所開發的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均應立即全部通知另一方。開發改進的一方可以自負費用并以自身名義申請專利或其他類似的法律保護程序,由此產生的專利將屬于該方所有。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另一方可以與本協議不相矛盾的方式無償使用和銷售利用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無論其是否取得專利權)生產的產品。
2.甲方無義務保證乙方在由于行使或使用下述許可權利而事實上或被指控侵犯任何專利權或不正當貿易慣例所引起的訴訟、索賠及其他要求的情況下不受到損害。
3.本協議不包含如下內容:
a)授予任何一方權利或強加于任何一方予義務從事某種第三方侵權的行為:
b)要求或強迫任何一方承擔義務侵犯第三方的專有權利或專利權。
e.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自簽字之日起5年。本協議可在4年后由雙方商議延長。任何一方可在九十(90)日前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
1.作為本協議的重要條件,乙方須依照本協議條款積極從事許可證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年度生產目標將由甲方與乙方在協議生效后商定。任何一方保留在乙方未能完成依乙方與甲方雙方達成的年度生產目標時對協議重新審查的權利。
2.在一方破產或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終止本協議。
3.雙方合意可終止本協議。
4.與終止協議相對應,乙方將在終止協議后十二(12)個月內停止使用商標或任何類似標記。如在乙方未于協議終止后十二(12)個月內停止使用一個或數個甲方的標記,則乙方商標的非經授權不得使用。
f.價格(略)
g.一般條款
1.除非另有書面通知,則雙方的郵政通訊地址依下述為準(除本協議另有約定之外):
甲方:____ 乙方:____
2.乙方確認甲方對于其商標的所有權,并承認由甲方或某個相關公司所屬的商標在秘魯或其他外國的商標登記及商標的有效性。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期間或其后的時間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使用不論甲方商標的有效性及所有權,并不允許此類行為發生。乙方進而同意在本協議期間或其后的時間內,其在秘魯或世界上任何地方所獲得的與本協議所指商標有關的任何權利,除依本協議授權之外均應依甲方的要求而將此類權利及此類權利相關的商譽讓與甲方。
3.乙方同意不使用或不默許使用可能與本協議商標相類似混淆的商標。
4.乙方應在發生任何對于商標侵權行為及沖突性使用的情況時立即通知甲方并與甲方合作以采取合理手段向此類行為進行追究索賠而使甲方及時地保護其商標權的合法性;同時雙方明確在未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單獨采取任何行動。
h.爭議
本協議依____法律解釋。
除非另有明確表示,則與本協議有關或無關的協議雙方的所有爭議、糾紛或歧意,以及任何違約及過失(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本協議存續的爭議仲裁條款有效性的爭議),如不能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則提交仲裁。仲裁應依____的程序及規定進行。仲裁由固定的仲裁庭,在秘魯利馬進行。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乙方與甲方各依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規則及規定指定一名仲裁員。
本文件一式兩份,由雙方分別于文首日期訂立,特此為證。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代表:____ 代表: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