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行紀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瀏覽次數:
0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合同編號:
委托人: 簽訂地點:
行紀人: 簽訂時間:
第一條 委托人委托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其處理以下事務: 。
第二條 委托權限及具體要求:。
第三條 行紀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委托人(是/否)允許受托人把委托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行紀人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托人的時間、地點、方式:。
第六條 行紀人處理委托事務支出的等費用,由承擔。
第七條 結算價款的方式及期限:。
第八條 報酬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
第九條 委托人未向行紀人支付報酬的,行紀人(是/否)可以留置委托物。
第十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委托人或者行紀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委托人違約責任:。 行紀人違約責任: 。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
│ 委 托 人 │ 行 紀 人 │
│ 委托人(章): 住所: │ 行紀人(章): 住所: │
│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 電話: 傳真: │ 電話: 傳真: │
│ 開戶銀行: 賬號: │ 開戶銀行: 賬號: │
│ 稅號: 郵政編碼: │ 稅號: 郵政編碼: │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