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設計注冊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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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設計方(乙方):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設計出公司logo后甲方應盡快安排新設計logo的商標注冊事宜(為期1個月)。
甲方如在商標注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局駁回而不能注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
2、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在作商標注冊后,如在使用過程中碰到被其他公司狀告侵權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3、甲方采用的logo,乙方擁有完全知識產權,甲方擁有完全的適用版權,但乙方不得再對此方案有任何知識產權上的要求。
4、若因logo未注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vi手冊及vi前期應用等損失,皆由甲方負責,同時甲方依正式合同支付乙方所有費用。
5、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后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以雙方最后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7、本協議的解析生效和履行受中國法律法規管轄。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