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租房合同樣本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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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租房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_層,共(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該房屋所占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幣)____元整。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幣)_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個月的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4.無正當理由閑置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第十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須按年度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