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用氣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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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氣人:______
用氣人:______
為了明確供氣人和用氣人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氣人與用氣人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氣地址、種類、性質和用氣量
(一)用氣地址為_______________(用氣人燃氣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氣貯氣設備所在地的地址、燃氣供應站的地址等)。
(二)用氣種類為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氣性質為_____________
(四)用氣數量
1、用氣量:___________立方米/年(噸/年);___________立方米/月(噸/月);________立方米/日(噸/日)。
2、用氣調峰的約定:________
第二條供氣方式和質量
(一)供氣方式
1、供氣人通過管道輸送方式;瓶組供氣方式;瓶裝供氣方式;或者________設施,向用氣人供氣。
2、燃氣供應時間約定:24小時連續供氣;自_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_時止;或者_______
(二)供氣質量
1、供氣人所供燃氣氣質應當執行“天然氣一Sy7514”:“人工煤氣一GB13612”:“液化氣一GBlll74”標準。
2、根據用氣人用氣性質,雙方約定執行下述質量指標:_________
3、供氣人保證在_________前氣壓大于等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條用氣的價格、計量及氣費結算方式(一)供氣人根據用氣人的用氣性質和種類,按照_____政府_____(部門)批準的燃氣價格:天然氣_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氣__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氣________元/噸(元/立方米)收取燃氣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燃氣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供用燃氣的計量,氣費結算方式
1、供用燃氣的計量器具為:__________燃氣計量表;__________IC卡燃氣計量;__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結算用計量器具須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檢定、認定。
2、供用燃氣的計量供、用氣雙方以管道燃氣計量器具的讀數為依據結算;瓶裝燃氣以供氣人供應站檢斤計量為依據結算;或者以__________為依據結算。
3、結算方式用氣人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過銀行方式交費;到供氣人供應站交費;采取________方式交費;供氣人到用氣場所收費。
第四條供、用氣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一)供、用氣設施產權分界點是:________
(二)產權分界點(含)逆燃氣流向的輸、配氣設施由供氣人負責維護管理;產權分界點順燃氣流向的輸、配氣設施至燃氣用氣器具由用氣人負責維護管理,或者有償委托供氣人維護管理。
第五條供氣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用氣人的用氣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安全檢查,監督用氣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證安全用氣。
(二)監督用氣人在合同約定的數量、使用范圍內使用燃氣,有權制止用氣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氣。
(三)用氣人逾期不交燃氣費,供氣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氣人收取滯納金。
(四)用氣人用氣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氣設施損害時,或者用氣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燃氣費的,供氣人有權中斷供氣。
(五)供氣人因供氣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氣或者用氣人違法用氣等原因,需要中斷供氣時,應提前72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氣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斷供氣時,供氣人應及時搶修,并在2小時內通知用氣人。
(六)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氣人供氣。
第六條用氣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氣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氣人提供燃氣。
(二)有權要求供氣人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對燃氣計量器具進行周期檢定。
(三)用氣設施發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供氣人提供(有償、無償)用氣設施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的服務。
(四)按照合同約定交燃氣費。
(五)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使用范圍使用燃氣。
(六)未經供氣人許可,不得添裝、改裝燃氣管道,不得更動、損害供氣人的供氣設施,不得擅自更換、變動供氣計量裝置。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供氣人的違約責任
1、供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向用氣人供氣,應當向用氣人支付正常用氣量燃氣費百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
2、由于供氣人責任事故,造成的停氣、氣壓降低。質量事故,給用氣人造成損失的,供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供氣人在檢修供氣設施前未通報用氣人,給用氣人造成損失的,供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氣,使用氣人受到損失的,供氣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氣人的違約責任
1、用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燃氣,應當向供氣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2、用氣人未按期交燃氣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
3、用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用氣,給供氣人造成損失的,用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供氣人(蓋章): 用氣人(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