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業務約定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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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茲有_________委托_________提供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現將雙方的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委托事項
(一)項目名稱:_________。
(二)完成審核報告時間:_________。
二、雙方的義務及責任
(一)受托方的義務及責任
1.受托方接受委托后,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委托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2.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法規的要求,對委托方提供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稅務審核程序,并按時出具審核報告。
3.受托方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委托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未經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將委托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
4.因受托方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被審核企業未繳或少繳稅款的,除由委托方繳納或者補繳稅款、滯納金外,受托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委托方的義務及責任
1.委托方應對受托方開展審核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并按受托方的要求,提供賬冊、憑證、報表以及其他在審核過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種文件資料。
2.委托方對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完整,保證會計報表及賬冊、憑證充分披露有關信息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承擔全部責任。如因委托方提供的涉稅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受托方不負賠償責任。
3.作為審核程序的一部分,在受托方認為必要時,委托方應提供一份管理當局聲明書,對有關會計報表方面的情況作必要的說明。
4.委托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費。
三、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按照實際參加審計工作的各級工作人員所耗用時間及現行事務所業務收費標準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完成本項業務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差旅、食宿等費用另行計算。
(二)委托方在審計約定書簽約時對上述代理費用支付50%,其余50%在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
(三)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受托方增加審計程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委托方應在了解實情后接受受托方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四)審計過程中因委托方原因,中止審計受托方不退審計費。
四、約定書簽訂后,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約定書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六、雙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關于違約的規定并承擔違約責任。
七、約定書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本約定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約定書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約定書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