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教育培訓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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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高員工基本素質及職業技能,公司鼓勵并支持員工參加職業培訓。為確保員工圓滿完成培訓學業,并按時返回公司工作,公司與受訓員工訂立如下協議:
一、公司同意該員工赴 學習 ,學習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為期 。
二、按照公司培訓管理規定第 條,該員工須為公司服務滿 年,否則,按 賠償公司。
三、受訓員工應按公司指定或公司約定的學校及專業就學。如需要變更,應事先及時通知公司,并得到公司的批準。否則,以曠工論處。
四、受訓員工學習時間,計入工作時間之內,按連續工齡累計。
五、受訓期間的工資視情況按原工資的 %支付;獎金按通常支付額的 %支付。在晉級或工資辦法修訂時,受訓員工為在冊人員處理。社會保險、勞動保險,原則上按有關規定作為在冊人員處理。受訓員工受訓期內不享受休假。
六、受訓員工在學習期間,必須每隔 天(即 年 月 日前)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書面報告學習情況,并附學校有關成績等記錄。
七、受訓員工應自覺遵守培訓校方的各項規定與要求。凡因違規違紀受到校方處分的,公司將追加懲處,視同在本公司內的嚴重過失。
八、受訓員工的學費由本人承擔 元,由公司承擔 元。
九、受訓員工辭職,滿一定服務年限的可免交培訓費用,服務1/5年限向公司交納公司負擔培訓費用的70%,服務2/5年限向公司交納公司負擔培訓費用的50%,服務3/5年限向公司交納公司負擔培訓費用的30%,服務4/5年限向公司交納公司負擔培訓費用的20%;因違紀被公司辭退的員工全額補交培訓費用。
十、在培訓期間,受訓員工接受公司交付的調查或出差,差旅費按員工差旅費規則支付。
十一、培訓結束,受訓員工應及時返回并向公司報到,培訓心得與資料在到崗3日內交人事存檔,所獲證書在服務期間由公司存檔。
十二、受訓員工逾期不歸,受訓期從事超越學習范圍的業余活動或擅自更改培訓方向與內容等行為,若涉及法律責任,由該員工自負,與本公司無關,其保證金歸公司所有。受訓員工若未通過結業考試,公司將從其保證金中扣除與本次培訓相關費用(含學雜費、書費、調研費、實習費、上機費、住宿費、交通費等)后。
十三、受訓員工在學習期間成績優異,有杰出表現,公司將視情況給予獎勵。
受訓員工簽字: (簽章) (簽字)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