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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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工程地址:
乙方: 深圳××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
營業執照號: 資質證號:
地址: 法人代表:
茲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裝飾設計,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設計工作概況
1.1設計工作流程
1.2 設計收費標準及工作范圍表
第二條 設計內容 本設計分為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方案設計
2.1.1 根據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個人喜好、投資計劃等),乙方進行方案設計,并提供設計方案,此部分設計內容包括:
①效果圖 壹張
②平面結構圖 壹張
③天花平面圖 壹張
④平面布置圖 壹張
⑤地面材質圖 壹張
⑥主要材料的確認
2.1.2 乙方提供的方案圖紙必須經甲方簽字認可后乙方才能進行下階段工作;
2.1.3 若乙方提供的方案,改變了建筑原有的結構、設備,則需經甲方和相關部門的簽字認可;
2.1.4若甲方要求改變建筑原有的結構、設備,則需經乙方和相關部門的簽字認可;
2.1.5設計周期: 天(日歷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階段:施工圖繪制
2.2.1 在甲方簽訂施工合同后,乙方進行施工圖繪制,并向甲方提供全套圖紙;
2.2.2 按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及施工圖所需時間不計入設計周期;
2.2.3 施工圖繪制周期,簽訂施工合同后 天。
第三條 設計費支付方式:
3.1 乙方按套內面積 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收取設計費,總設計費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3.2 付款方式:
3.2.1 雙方簽訂本合同即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總設計費的60%作為訂金,即:
元;(注:若總設計費的60%總金額少于XX元的,則該訂金為XX元,且則須一次性付清)
3.2.2 簽定施工合同時即結清設計費尾款。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4.1 甲方:
4.1.1 確定一名甲方代表 ,在整個設計、施工過程中作為對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及材料給予確認;
4.1.2 若甲方在已簽字確定設計方案的情況下,需另外重新出方案的,甲方應承擔相應費用。若甲方對方案不滿意,有權要求乙方重新做,若多次重做仍不滿意,甲方有權終止設計合同,并要求乙方退還已收訂金的一半,但不得帶走任何形式的圖文資料紙;(注:乙方不予返還的訂金數額最少為XX元)
4.1.3 配合施工圖交底;
4.1.4 配合材料的確定;
4.1.5 參與竣工驗收。
4.2 乙方:
4.2.1 根據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投資計劃、個人喜好等)進行方案設計;
4.2.2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設計所需的與本工程有關的資料;
4.2.3 根據甲方簽認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圖繪制;
4.2.4 現場指導施工及疑難問題的解決;
4.2.5 參與施工交底;
4.2.6 根據甲方需要可提供1個工作日內的配飾物品的選擇指導。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設計費;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5.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總價款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3乙方未按時提交設計方案或施工圖的,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總價款的1%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4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將支付給對方總設計費的10%作為違約金。同時,訂金不予返還。
5.5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人員錯誤造成工程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該免收的部分設計費作為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同時乙方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5.6由于乙方設計的原因,遭成工程不能及時開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誤一天,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設計費千分之三的賠償金。
第七條 附則
7.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7.4 雙方約定,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簽約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