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協議(樣式三)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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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甲方)受讓方:×××(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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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轉讓方:(乙方) 受讓方:(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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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年 月 日成立,由甲、乙方合資經營,注冊資金 萬元人民幣。投資總人民幣 萬元,實際投資人民幣 萬元。甲方占 %的股權,已投資人民幣 萬元。乙方占 %的股權,已投資人民幣 萬元。現甲、乙方愿將其占有限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丙、丁雙方,經公司股東會會議通過,并征得股東的同意,現甲、乙、丙、丁四方協商,就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乙方占有限公司 %的股權,根據原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甲、乙方共投資人民幣 萬元。現甲方將其出資 %的股權以人民幣 萬元轉讓給丙方,乙方將其出資 %的股權以人民幣 萬元轉讓給丙方,乙方將其出資 %的股權以人民幣 萬元轉讓給丁方。
2、丙、丁雙方已經于本協議生效之日按第一款第一條的價格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給甲、乙方。
二、甲、乙方保證對其以擬轉讓給丙、丁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對外沒有債權債務,沒有工商、稅務問題,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方享有和分擔轉讓前該公司所有的債權債務。丙、丁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轉讓后該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生效,四方必須自覺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適當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如丙、丁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乙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丙、丁四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六、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當事人簽訂的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見證,并報審批機關同意變更登記后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
2、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四方經過協商同意。
七、 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見證、審計、工商變更等),由丙、丁方承擔。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四方簽訂,深圳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見證并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完成變更登記后生效,四方應于見證書出具之日起六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公司、見證處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
轉讓方: 受讓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