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環保裝修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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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國家質量監督檢疫總局發布的《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十項標準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綠色環保裝修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保證工程實行環保設計、采用環保材料、進行環保施工、裝修后室內空氣質量達到國家環保標準。
2、可檢測工程(符合本合同4.1及4.2款的要求)驗收后,甲方如果認為有必要對室內空氣質量進行檢測,可以委托下列具有國家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空氣質量檢測,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
國家建筑材料檢測中心-室內環境檢測總站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3、室內環境空氣檢測項目為"甲醛"、"苯"、"tvoc"三項,檢測數據以本合同列出的,上述具有國家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環境檢測報告》為準。
4、甲方同意在室內空氣進行檢測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否則檢測結果無效,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4.1 檢測須在未搬入家具,未配置木地板、櫥柜等項目的情況下進行;室內所有對環境能產生影響的材料(如板材,涂料等)均須為乙方報價明細上和增減項單上的項目,且為乙方提供。
4.2 如果有非乙方施工項目,或有未與乙方書面約定(指合同或變更單)而進行施工的項目(包括數量增加而未有書面約定的),檢測結果無效。
4.3 檢測時間應在可檢測工程完工驗收_________天(不算做工程延期)之后進行,在此期間,室內必須每天24小時通風換氣,地漏和下水管須用遮蓋物封閉。
4.4 檢測由乙方專職人員(非施工人員)、檢測中心專業人員、客戶三方同時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唯此情況下進行的檢測視為有效。
4.5 符合本合同列出的,具有國家資質檢測機構所要求的室內、室外空氣條件、溫度等其他必要條件。
5、由于裝修引起室內空氣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環保不合格的材料,因此如果室內空氣經檢驗不合格,則首先要在使用材料上尋找原因。甲、乙雙方首先共同查找在檢工程中的材料,如果發現有本合同4.1及4.2條款的情況或行為,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的責任由甲方負責。如沒有發現本合同4.1及4.2條款的情況或行為,裝飾所用材料全部為乙方承諾使用并提供的材料,責任由乙方負責。
6、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的原因除裝修污染外,還有建筑主體、家具等污染,對裝飾裝修以外的污染,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由于乙方原因導致室內空氣不合格,乙方按下列步驟解決:
7.1 進行綜合治理,治理期限為一個月,治理造成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合同造價的3‰承擔違約金。檢測機構出具檢測報告之前的時間(以檢測報告上標明的出具時間為準),不算做工程延期。
7.2 治理結束后,經檢測室內空氣仍不達標的,乙方為甲方辦理退單,并退還甲方已交全部施工款。
7.3 乙方退還甲方已交全部施工款后,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不再負有其他責任。
8、由于室內空氣中有害物質含量會因揮發越來越少,因此空氣質量不存在保質期。
9、本合同必須與施工合同同時簽定方可有效。乙方擁有對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