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貸款借款合同(樣式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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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年委借字第 號
借款人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賬戶: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貸款人名稱:中國農業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賬戶: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自治區) 市 縣(區)
乙方接受委托人委托,根據國家有關委托貸款業務管理規定向甲方發放(幣種)資金委托貸款。甲、乙雙方按( )年委托字第 號《委托貸款委托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托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托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的有關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幣種:
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用途:
利率:
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用款計劃:
還款來源:
還款計劃:
第二條 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機構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甲方在使用借款前,應根據第一條所列用款計劃,向乙方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據用款。乙方應在甲方辦理用款手續后 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按約定金額放出。
第四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第一條所列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 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并通知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取得委托人認可的擔保人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應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達成協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金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的情況時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資金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 %的利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關提前還款通知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提前歸還借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還款通知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催收貸款,并可對逾期貸款加收 %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份單方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合同,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其他原因,不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根據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貸款。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中扣收。
7.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 乙方根據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的約定,同意作為本項貸款本息的擔保人。并另立保證合同或抵押合同執行,擔保人應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償清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擔保人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中國農業銀行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擔保人: (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