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房出售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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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前提下,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就房產交易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所擁有的位于濟寧市高新區楊柳國際新城*區*號樓東數第3單元,3層西戶房產出售給乙方。此房產權為:私有房產。權屬證號為:濟字第025***號。
第二條:甲方承諾并保證:擁有房產管理局所登記的濟寧市阜橋轄區,楊柳國際新城*區*號樓東數第3單元3層西戶的房屋所有權,該項所有權不存在抵押,承租,等權力瑕疵或負擔,相關親屬及產權共有人同意出售。
第三條:乙方對所購買的以上房產的座落、戶型、面積、設施、產權性質等狀況,已做了充分了解并自愿同意購買。
第四條: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同意該房屋的成交價定為:大寫: 元整,小寫:()元整。此價格包括:主房面積:76.1平方米,儲藏室面積:4.86平方米,水、電、天然氣、數字電視及部分裝修。但不包括家具,家電等生活設施。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付款辦法:經協商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簽定本合同當日,同時在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在交易中心有關部門確定雙方所提供的手續完備后。過戶簽字之前,乙方將全部房款一次性交付給甲方。即: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元整。
第六條:在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轉移手續。甲乙雙方經協商并一致同意,在此房產買賣交易中,所需交納的各項稅費(包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鍥稅、工本費)等所有稅費由乙方自愿承擔。
第七條:在辦理完過戶手續并付清所有房款之日起,甲方應在15日內,搬出該房屋。并在交房當日,付清所欠的水、電、煤、物業費用。同時遷出在該房戶名下的所有戶口。
第八條:此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或中途違約。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交付的總房款的30%做為違約金。并有權將該房屋另行出售他人,若甲方違約,則返還乙方全部房款,并支付總房款的30%做為違約金。如在雙方已實際進入過戶程序時,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違約方除向對方支付上述約定的違約金外,給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有違約方承擔。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簽字并按手印即刻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易中心存檔一份。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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