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銷售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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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編號為 的苗木銷售合同,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出售的“森禾”品牌苗木,到期予以回購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的標的,數量、規格、價格及質量要求
甲方所回購大苗的數量、規格、價格及質量要求具體如下表:
樹 種
數量
(萬株)
回購規格
回購單價
(元/株)
質量標準
米徑(cm)
苗高(cm)
1、根系發達,側根健壯,須根多;
2、苗木粗壯、挺直,樹冠均稱。頂芽健壯;
3、無檢疫性病蟲害和機械損傷。
小計
/
/
/
合同總價
小于 佰 拾 萬 仟 佰 元整
說明:①本合同的回購單價是指上車價,起苗、包裝、上車、檢疫費由乙方承擔,運輸和卸車費用由甲方承擔;②本合同的包裝要求應符合行業的一般標準,帶直徑30cm、厚30cm以上的土球,用稻草繩或編織物包扎。
二、交貨時間、地點及驗貨方法
交貨地點:乙方苗圃所在地大貨車可行駛的公路邊。
交貨時間:乙方應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分批交付“森禾”牌大苗。
驗貨方法,在乙方的苗木種植地按本合同的規定標準現場驗苗。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回購大苗檢驗合格后____天內預先支付始乙方合格苗款總金額的30%,余額在苗木全部提走后的_____天內全部付清。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免費提供三年內苗木種植管理的技術指導。
2、苗木自種植起的三年內,甲方有義務按合同的規定回購由乙方種植達到合格規定規格及質量要求的“森禾”牌大苗,但非“森禾”牌小苗長成的大苗,甲方有權拒絕回購。如發現冒充行為,則甲方有權決定拒絕回購所有的該批大苗或者選擇回購該批大苗。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三年內回購達到本合同規定和質量的“森禾”牌大
苗。
4、乙方應自覺維護“森禾”苗木的品牌權,不得擅自在外以非“森禾”牌的苗木冒充“森禾”牌的苗木進行銷售。
五、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違反合同的規定,到時不回購乙方種植的達到合同規定規格及質量的“森禾”牌大苗,則甲方需支付給乙方不回購的合格“森禾”牌大苗苗款_____%的違約金(單價以本合同規定的回購價為準)。
2、如果甲方違反合同的規定,不能按時付款,則需支付同期銀行貸款利息二倍的罰金給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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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乙方違反合同的規定,以非“森禾”牌的大苗冒充“森禾”牌的大苗甲方回購,則需支付給甲方冒充“森禾”牌大苗總苗款20%的違約金,并有權拒絕回收所有該批大苗或有選擇地回購該批大苗。
4、如果乙方違反合同的規定,擅自在外以非“森禾”牌的苗木冒充“森禾”牌的苗木進行銷售,則甲方除了有權要求乙方停止繼續以“森禾”的品牌進行銷售并就該冒用“森禾”品牌的行為進行賠償外(賠償額以冒充“森禾”品牌的苗木銷售額的______%計),對其假冒行為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力。
5、不論是甲方還是乙方,如果上面的賠償還不能彌補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的,則造成損失的一方必須對受損失的一方進行進一步的賠償。
六、免除責任
雙方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違約責任,但遇可抗力的一方應在遭遇不可抗力后的七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如貽誤通知,則貽誤通知的一方需對因貽誤通知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其它事宜
1、如果甲方需要乙方繼續培養大苗,則須提前與乙方協商并簽訂續培協議。
2、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交有管轄權的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3、如果三周年達不到甲方回購規格,回購時間順延壹年〔即至2008年4月30日止〕,超出順延時間甲方有權不予回購。
4、 。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