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合同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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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誠實信用的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已互盡說明義務,充分注意到合同各項條款,明確各自的合同權利與義務,且合同已真實反映雙方意思表示.
1, 總則
1.1,本合同的簽署僅為雙方就有關房屋租賃提供依據,甲乙雙方除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外,均可繼續在法律法規授權經營范圍內獨立開展經營活動.甲乙雙方并未通過本合同的簽訂而在相互間建立任何方面的合伙,聯營,委托,信托等關系.
1.2,除本合同明確約定外,乙方不作任何未明示的承諾,擔保或保證.乙方不承擔任何偶然的,間接的,附帶的或未明確約定的違約或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利益損失,場地費用,廣告費用及其他任何乙方所能預見范圍外的損失).
1.3,甲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場所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針對乙方對該場所的的出租行為完全合法有效,且不會損害乙方及任何第三的合法權益.
1.4,除乙方外,甲方不得將附近的,可能對乙方經營造成竟爭的場所再租賃給任何與乙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單位或個人.
2,雙方簽約主體的確認
2.1,甲方確認其簽訂本合同的名稱 ,授權簽約代表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授權范圍
2.2,乙方確認其簽訂本合同的名稱 ,授權簽約代表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授權范圍
2.3,甲方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其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等,必須在變更后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對甲方變更后的主體依然具備法律效力.
2.4,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等文件.如房屋抵押給第三人,應由第三人提供允許甲方出租的證明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任何一方不當使用上述文件,對不當使用所引起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3, 出租房屋坐落地點及設施情況:
3.1,甲方將其擁有的位于 市 區 號 棟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租給乙方使用,用途為 ,房屋面積為 平方米.
3.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見附件.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做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證依據.
4,房屋產權狀況:
4.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4. 2,法人代碼(身份證號碼):
4. 3,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4. 4,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4. 5,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筑面積:
4. 6,房屋的使用面積:
4. 7,房屋的附屬建筑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4. 8,出租房屋其他概況:
5,房屋用途:
該項房屋用途為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內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6,房屋改善:
6.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
費用由(甲方/乙方)負擔.
6.2,甲方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者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者添置新物的范圍是; 雙方也可另行約定.
7,租賃期限,交付時間
7.1,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交房期為 年 月 日,計租期從 年 月 日開始,計租期前為裝修期,裝修期不計租金.
7.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征得甲方出意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7.3,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甲乙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通知對方.
8,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8.1,租金標準: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
8.2,該房屋租金前 年不變,自第 年起,雙方可以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方案為: 或另行約定.
8.3,租金支付時間:該房屋租金按(季/半年/年)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第一筆租金,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時間為上(季/半年/年)終結前 日,以甲方實際收到為準.
8.4,乙方應按8.3約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滯納金.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須按實際使用日交納租金并負擔違約.
8,5雙方均同意按(銀行轉帳/承兌匯票/現金/其他: )方式支付租金.
8.6,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必須提供租賃業正規發票,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前,甲方先向乙方開具租賃業發票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9,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9.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 個月的租金,即 元(大寫: 圓整).保證金收取后,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在經營過程中如果因為市場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經營下去,應當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保證金轉作租金;
9.2,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甲方應在合同履行完畢后3個工作日內歸還乙方'否則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保證金1%的滯納金..
9.3,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房產稅,土地稅,營業稅及相關聯的其他費用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9.4,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通信,空調,有線電視, , 費用乙方承擔.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證.如果甲方代收以上費用的,甲方必須依據有關國家或行業規定收取,不得高于國家或行業標準從中獲利,并且必須提供正規稅收發票.
10,定金:
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 圓),場地交付后定金轉作租金.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租賃場所,則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將定金雙倍返還乙方,并按照現行國家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11,裝修,門頭裝飾,廣告位:
11.1乙方可對房屋進行裝修,裝修風格,裝修材料及裝修施工人員由乙方自行選定,甲方不得干預;租賃期滿后,屬不動產及不可拆除部分歸甲方所有,乙方增添的經營設施,設備及動產部分歸乙方所有.
11.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門頭于 ,門頭尺寸規格為 ,門頭字樣內容由乙方自己確定.乙方可對該門頭進行裝修,裝修風格,裝修材料及裝修施工人員由乙方自行選定,甲方不得干預.
11.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廣告位位于 ,廣告位尺寸規格為 ,廣告位發布的廣告內容由乙方自行決定,甲方不得干預;乙方可對該廣告位進行裝修,裝修風格,裝修材料及裝修施工人員由乙方自行選定,甲方不得干預.
11.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門頭,廣告位完全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的規定,可以正常使用和對外發布戶外廣告.
11.5廣告位使用期限與房屋的租賃期限相同.
12,房屋的維修義務:
12.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維修期間影響乙方經營的免計租金.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在 內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如逾期甲方未提供維修服務,則乙方有權自行維修,但因此產生的損失及維修費用由甲方予以承擔.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12.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按已使用情況折舊折價賠償.
12.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甲方對房屋進行施工改造,須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應積極協調保障乙方對外的正常營業.如因此導致乙方停止營業,則甲方必須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由雙方協商決定,但不得低于乙方同期的營業收入標準.
12.4,甲方對房屋進行施工改造后,如因施工改造產生新的經營場所,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除乙方外,不得再租賃給任何與乙方經營項目相同的單位或個人.
13.轉租,轉讓和交換
13.1 租賃期內,若因為市場,行業的狀況導致乙方不能繼續經營的,乙方可以將該房屋轉租,分租;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13.2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后,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并繼續履行本合同.
13.3,甲方若出售該租賃場所,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13.4,租賃期間,乙方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租賃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即租賃物發生所有權變動,不影響合同效力).
14,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4.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14.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4.2.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乙方的經營.
14.2.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正常經營的.
14.2.3,所提供房屋存在第三方爭議.
14.2.4,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的;
14.2.5,出現重大負面新聞形成經營風險的;
14.2.6,轉移資產抽逃資金的;
14.2.7,喪失商業信譽的;
14.2.8,喪失履行合約能力的;
14.2.9,股權發生重大變化的;
14.2.10,重要管理層發生重大變化的;
14.2.11,企業產生重大訴訟的;
14.2.12,未經乙方同意,把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14.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4.3.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14.3.2,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14.3.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14.3.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14.3.5,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14.3.6,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
14.4,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14.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15,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5.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之日】【屆滿后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15.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16,違約責任
16.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或所提供的房屋出現第三方爭議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同時,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其它損失進行賠償.
16.2,如甲方違約,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1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違約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其它損失.
16.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16.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租金總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其它賠償責任.
16.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此房屋的,甲方應按本條第1項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損失.
16.6,在租賃期間,因甲方房屋權屬爭議或瑕疵等影響乙方正常經營,如乙方已交納當期租金,則甲方應停止計租;如乙方尚未交納當期租金,則乙方有權停止支付影響期間以及后續的租賃費用,待甲方處理糾紛完畢后,乙方扣除相關損失費用后再行恢復支付.
16.7,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返回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或轉讓費用,乙方的來回搬遷費用,乙方已經支付和雖未支付但將要產生的裝修費用,乙方為正常經營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設備安裝費用.
16.8,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并賠償甲方的損失.
16.8.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16.8.2,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16.8.3,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的.
16.9,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1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0.5%支付甲方滯納金.
16.10,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滯納金.
17,免責條款:
17.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7.1.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能抗拒,也無法預見,即使預見也無法避免的事件或者事由.
17.1.2 ,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造成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不能履行,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義務的一方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48小時內及時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能夠證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影響范圍和影響程度的證明,否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義務的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責任;任何一方延遲履行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17.1.3 ,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造成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不能履行時,其應采取一切可以減少對方損失的措施進行挽救,否則其應就引起沒有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當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17.1.4 ,本合同因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不能全部履行時,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僅就不可抗力事件涉及的本合同有關條款或者約定可以中止,暫停或者延遲履行,而對于其它沒有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條款或者約定仍應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因另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停止本合同的履行.
17.1.5, 當不可抗力事件已經結束,不再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者約定的履行產生任何影響時,本合同雙方應盡一切可能恢復本合同的履行.
17.1.6,甲方的任何一個相關公司或乙方的任何一個相關公司發生不可抗力不影響其它公司履行合同.
17.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17.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甲方應退還乙方的租金必須在合同終止后3日內支付乙方.
18,爭議解決方式:
18.1,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未選擇時默認為第2種方式):
18.1.1,提請 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18.1.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9其他約定:
19.1租賃期間,甲方需要轉讓該房屋,應當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保障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19.2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后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__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9.3本合同印刷文字與書寫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
19.5
19.6
20,合同生效
20.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乙方以加蓋合同專用章為準)之日起生效.
20.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本合同于 簽訂.
20.4,甲方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治安許可證等國家規定應辦理的各項手續.如果甲方在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30天內,仍然沒有辦理上述手續,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20.5,本合同正本 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6,本協議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訂頒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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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