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租賃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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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積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于 市 路 號 大廈內,房號為 號,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裝修及設施,以實物為準。
三、出租房屋的用途:僅作辦公場地使用。
四、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物管費等費用及其支付時間
1、租金費用按建筑面積以人民幣每月 元/平方米計算,物管費用按建筑面積以人民幣每月 15 元/平方米計算(該費用包括租金、物管費、水費以及在大廈物業管理機構規定的時間內開放空調、暖氣的能源費,不包括室內的電費、電話費和燈具等的損耗費)。
2、上述費用以每 個月為一結算支付周期。首期費用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支
付。以后每期費用,乙方在上期費用支付屆滿前的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甲方。
六、保證條款
為保證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同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 元人民幣。租期屆滿,乙方將租賃房屋及設施、設備以原狀歸還甲方,甲方在收房后三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它設施、設備,且拒不照價賠償的。
2、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清租金、物管費等費用超過十個工作日。
3、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租賃期內,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按約定收取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的裝修及設施符合本合同約定。
3、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調換或轉租乙方所租房屋。
八、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房屋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乙方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設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壞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如確需變動,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能更改,并不得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和安全,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損壞房屋內的裝修及各種設施、設備。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轉借、調換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所租房屋的性質,不得將租賃房屋作為生產、加工等的場所。
5、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時及時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以良好再租賃狀態歸還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有損甲方利益,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利益以及會對大樓產生不良影響的其他活動。
7、乙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并積極配合物業管理機構對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管費等費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若逾期十個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費用,除每日按每期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采取強制措施責令乙方搬遷,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設施、設備須照價賠償。
4、租賃期未滿,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所租房屋轉租、轉借、調換給第三方,所交保證金、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甲方不予退還。
十、其它事項
1、租賃期滿,本租賃合同自動失效。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
一個月書面提出續租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并重新簽訂
租賃合同;乙方不再續租的,則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業管理方面的有關事項,乙方應遵守大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
管理相關規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設備、設施損壞,并導致不能正常運轉
的,所造成的損失各自承擔。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將爭議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商議,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