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交易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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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的規定,為方便乙方采用電話自助交易方式對甲方管理的開放式基金進行申(認)購,贖回等交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必須是在甲方直銷中心開立了基金交易賬戶的投資者。
二、本電話交易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撤單,設置分紅方式、交易查詢、密碼修改、轉托管、傳真對賬單。
三、本電話交易通過客服電話語音系統實現,電話號碼為_________。有關辦理電話交易的具體程序參照甲方電話交易說明執行。
四、乙方通過電話下達的交易指令,均以電腦記錄資料為準,乙方對其進行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申請開立電話交易時,須設立密碼。甲方根據乙方輸入的交易賬號和密碼作為判認電話交易的依據。
六、乙方務必注意電話交易密碼的使用和保密,定期更換密碼。凡使用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電話交易申請于每基金開放日15:00以前的為當日交易申請,15:00以后的電話交易申請視為下一開放日的申請。
八、乙方認購,申購申請,應在足額資金匯入甲方基金銷售專戶后提出。否則,該申請將被掛存,以五日內資金實際到賬日為申請日,若五日內資金仍未到賬,則該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
九、乙方贖回申請,應在交易賬戶內有足夠基金余額時提出,否則電話交易系統無法接收該申請,該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
十、甲方因不可預期的線路擁塞、傳輸不良、通訊中斷、斷電、電腦或電話系統故障、天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無法收到或延遲接收乙方申請,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但應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盡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響。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傳真號: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