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五)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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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茲委托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專利代理人________代為辦理名稱為__________的發明創造 □發明專利
申請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授權上述代表人辦理,
□申請、審批、復審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異議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無效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其他有關事項。 委托人(單位或個人)_______(蓋章或簽字)
委托單位代表人_____________(蓋章或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意事項
一、本表應認真填寫,字體應端正清晰。
二、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寫選擇項目時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況,應在方格內標上“√”號。
三、受委托單位填寫在第一空欄內,要求填寫全稱。
四、專利代理人欄內應填寫在具體辦理該專利申請的人名,不得超過兩人。
五、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權限的,可在其他有關事項欄目下填寫。
六、委托方是單位時,要加蓋公章,同時該單位代表要簽字。委托方是個人時,要求本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