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合作協議范本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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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協議書人中華大學(以下簡稱甲方),
○○協力單位(以下簡稱乙方),為合作共同推動服務學習課程,協議條款如下:
一般條款
協力單位名稱:○○協力單位
地址:
協力單位簡介:
目的:甲,乙雙方為了協助學生應用課堂所學,增進自我反思能力,欣賞多元差異,了解社會議題及培養公民能力,共同深化推動服務學習課程.
合作內容
本協議內容經甲,乙雙方在彼此尊重,平等,合作的基礎上,協商簽訂后實施.
合作期間乙方選派專人擔任甲方學生之督導,甲方學生依乙方指定地點從事服務學習工作.
乙方對於甲方所介派來之學生,應給予協力單位任務簡介,服務分派,指導與協助,并各別給予評量(評量表由甲方提供).
權利義務
甲方
負責服務學習課程規劃及執行,并分派學生至乙方協力單位進行無償服務,甲方應告知參與服務學生恪遵機構之相關規定,及對所接觸資料盡到保密責任,不向無關人員泄漏.
乙方
乙方應提供協力單位相關資料,必要之訓練,防護措施與說明,并且盡量安排甲方學生直接接觸被服務對象之服務工作,服務時數以甲方學生所持服務承諾書并經乙方確認后實施.乙方於學期結束后得參與甲方所辦理之服務學習成果發表會.
第五條 合約生效,終止及修定
合約生效日自簽約日起算,預定終止日期為民國○○○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如有任何變更,修改,未定事宜或解釋疑義等,由雙方以善意共同協議之.
第六條 協議方式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於簽約后,各執正本乙份為存.
立協議書人:
甲方:中華大學
地址:新竹市香山區五福路二段707號
代表人:(系主任or院長or校長)
聯絡人:任課老師or課程助教
電話:
e-mail:
乙方(協力單位):○○協力單位
地址:
代表人:
聯絡人:
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ba4-4-00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