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規劃設計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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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設計方: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設計方承擔_________規劃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城市規劃設計計費指導意見》和相關設計收費標準。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劃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規劃項目批準文件 1.4 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委托方給設計方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 委托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方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 □《村鎮規劃標準》(gb50188-93)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gb50220-95) □《武漢市城市建筑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武漢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設施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其他: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中標函(文件) 3.3 委托方要求及委托書 3.4 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名稱:_________ 規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階段:□區域規劃□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其他 設計內容:_________ 第五條 委托方向設計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地形圖紙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圖電子文件(□光盤□軟盤) □其它資料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第六條 設計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時間 □藍圖_________套 □彩圖_________套 □說明書或文本_________套 □時間_________ 第七條 費用 7.1 根據本合同第1.1條款的相應規定,經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用預算為_________萬元。 7.2 雙方在規劃設計審查后,按批準的規劃設計規模核算設計費。規劃設計間如遇規模或內容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委托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 設計方提交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委托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之后,委托方應按設計方所完成的規劃工作量比例,向設計方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設計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 費用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為:_________。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委托方責任 9.1.1 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委托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委托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 委托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委托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工費。在未簽訂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設計方為委托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委托方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 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托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委托方所付訂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委托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 委托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方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方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 委托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委托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 委托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委托方應支付趕工費。 9.1.7 委托方應為設計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 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規范、部門及地方規范由委托方負責解決。 9.1.9 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 設計方責任 9.2.1 設計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委托方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 設計合同有效年限為_________年,超期后如仍須執行時,合同雙方進行延期確認。 9.2.3 設計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設計方根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對設計文件進行調整補充。 9.2.5 由于設計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后,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 設計方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可采取協商解決或向當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11.2 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委托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長期駐項目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 設計方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規劃材料上報為止。 12.3 委托方委托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設計方二份。 12.6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7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蓋章):_________ 設計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 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蓋章):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