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廣告位租用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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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平等和友好協商的原則,就乙方租用甲方的戶外廣告位作廣告宣傳之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一、乙方租用甲方樓頂廣告位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發布期限為 。二、廣告發布內容為: 。三、廣告發布位置: 。四、廣告發布規格: ,數量: 。五、費用:單價: 合計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元)。六、甲方責任1、甲方保證簽約后的指定廣告位正常使用。2、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甲方應要求乙方作出修改,乙方在未作出修改前,甲方有權拒絕發布。3、宣傳期間甲方協助乙方維護廣告位的正常使用,如有破損及時通知乙方。4、乙方在發布廣告宣傳期間,因廣告引發的糾紛(如:工商、城管等)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七、乙方責任1、乙方有權在協議有效期內使用該指定廣告位做自我品牌宣傳。2、廣告噴繪畫面由乙方自行設計制作、安裝,維護。在宣傳期間如有意外事件發生,甲方不承擔責任。(如廣告畫面自然原因破損,造成路人受傷或甲方公共設施損壞,由乙方賠償經濟損失)3、宣傳期間應自覺維護甲方的公共設施,若有損壞,則照價賠償甲方。八、付款方式:協議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戶外廣告位租金元大寫 。十、其它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約束力。2、雙方若有任何事件爭議,應以友好協商為原則,予以解決。 甲方簽署(蓋章) 乙方簽署(蓋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