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作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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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合作,促進技工學校畢業生就業安置工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安排乙方學生就業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甲方協助乙方安排學生就業。 二、安置就業人數根據用人單位意向及乙方提供學員具體情況由雙方商定。 三、乙方同意付給甲方就業安置服務費:男生______元/人,女生______元/人,按實際進廠人數計算,在乙方學生被用人單位錄用當日一次性付給甲方。 四、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①為乙方介紹合法的用人單位;
②為乙方提供真實可靠的用工信息;
③協助乙方辦理學員到達用人單位所在地進廠之前的生活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
④保證符合條件的學員及時妥善安置進廠,不服從安置的除外;
⑤積極配合乙方做好錄用學員進廠后的跟蹤服務工作。
2.乙方責任:
①如實宣傳招工信息,推薦符合用人單位要求的學員報名,弄虛作假,責任自負。
②在約定時間將學員帶到約定地點,積極配合甲方做好學員的組織面試、體檢、錄用工作,費用由乙方承擔。
③乙方應加強學員法紀教育、安全教育,因學員違紀違法、植自離廠或被廠方辭退的由乙方學員承擔。
④如約支付甲方相關服務費,與甲方共同做好學生就業安置、跟蹤服務工作。 五、違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自行終止,并支付對方違約金:
1.故意欺詐對方,并造成對方嚴重影響的;
2.無故毀約,并造成對方嚴重損失的;
3.乙方違約拒不付給甲方應付費用的。 六、本協議有效期______年,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