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住宅裝飾裝修施工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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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簽約時間:
乙方(施工方):
簽約地點:
為規范住宅裝飾裝修施工,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建設部令第110號《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甲乙雙方的條件:
甲方裝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并取得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住宅裝飾裝修資質證書的單位。
2、裝飾施工地點: 區 路(小區) 幢號(單元) 室。
3、住戶結構: 室 廳 結構,建筑面積 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6、本工程由 設計。
7、工期:工程期限 天,從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月 日竣工。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總價款:(大寫) 元(其中:設計費 元,管理費 (%),稅金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的,變更部分的工程價款另計。
2、合同簽訂兩日內,甲方支付總價款的60%,計 元。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進場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35%,計
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兩日內,甲方支付總價款的5%,計 元。
三、施工準備及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工作
1、甲方開工前,應向物業管理單位或產權單位登記備案;確需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的,應當請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出具鑒定和加固方案,經房產管理部門核準后,領取住宅裝修許可單。
2、甲方應在開工前 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電,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3、做好施工中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行為的協調工作。
4、指派 為甲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項。
(二)乙方工作
1、對甲方進行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指派 為乙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
4、與所在地物業管理單位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5、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四、材料的供應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清單》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環保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不得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或無法提供有關證明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經書面認可,可繼續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單》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環保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不得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并應得到甲方認可,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偽劣商品的,應按提供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環保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安全生產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及施工現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通訊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的發生。裝運修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固體、可燃液體等廢物,應當按規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堆放和清運。如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賠償;屬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凡發生工傷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施工內容和工期的變更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后(詳見附件四),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費用增減或工期改變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七、工程質量及竣工驗收的辦法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和《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行業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質量和環保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見附件五《工程質量驗收單》),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與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書面承認。
6、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七日內進行驗收。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包括經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預算及圖紙等),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否則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的10%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2、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價的1‰;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價的1‰支付違約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價的1‰。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雙包”工程,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計算,保修期為二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地進行維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屬保修范圍。
4、保修單須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
十、糾紛處理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發生糾紛的,可以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臺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1、
2、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姓名(簽名): 單位名稱(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工商營業執照號碼:
住宅裝修企業資質證書號碼: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年 月 日 附件一:施工內容表(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清單(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單(略)
附件四:工程項目變更單(略)
附件五:工程質量驗收單(略)
附件六:工程保修單(略)
附件七:施工業務通知單(略)
補 充 條 款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商定,下列條款作為 號《臺州家庭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以下簡稱《主合同》)的補充條款,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甲、乙雙方之間一切約定均簽訂文字協議,所有口頭承諾均無效。
二、甲、乙雙方均有責任核實工程項目及工程量,乙方為甲方施工的工程項目以報價單上文字寫明的項目為準,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實際發生的為準。(墻面乳膠漆,墻磚,窗洞口減半計算)
三、工程驗收后若發生漏水情況,如果是乙方施工原因,乙方負責修理并承擔相應損失賠償:如果是甲方原因,乙方不負責任。
四、乙方應遵守甲方物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如違反相關規定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設計師負責對甲方提供咨詢、設計、報價服務,并代表乙方與甲方簽訂《主合同》。合同簽訂后,乙方執行《主合同》的代表人為乙方工程部派出的工程巡檢。甲方關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過乙方工程巡檢解決,以確保工程中的指揮和管理。
六、乙方施工人員對甲方現場物品應認真清點和保護,并且雙方須簽署“物品清單”。鑒定之后,如發現丟失或破壞的由乙方承擔甲方損失。甲方應在開工前將原有的電話機等設備拆除(乙方除使用施工所用水、電外,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衛生潔具、熱水器等設備)。
七、工程由乙方采購的主要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施工現場,如甲方所供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若需要乙方代購,加收10%服務費及運輸費。
八、本工程由乙方采購的主要材料、設備,必須在報價單中注明質量標準并經甲方簽字認可。實際進料如與報價單不符,應禁止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施工過程中由甲方指定材料供應商的情況,材料發生質量問題造成的退貨、換貨以及因此延誤工期,均由甲方承擔責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發生上述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十、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門鎖、拉手、水龍頭等),石材、瓷磚、設備、燈具等,均須甲方供貨到施工現場。若需要乙方代購,加收10%服務費及運輸費。
十一、凡砂灰墻面料(包括混合砂漿,麻刀灰等墻面),輕質量隔墻及外墻內保溫墻面均存在較多嚴重的開裂因素,須加貼豆包布的確良布處理,嚴重的部分還需加貼石膏板,以保證墻面不開裂,以上費用均由甲方承擔。砂灰墻面不能直接貼磚,須打掉面層,重新抹灰打底后,方可貼磚。遇見此情況,另行增加費用。
十二、工期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或安裝地板、櫥柜、電器等而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延期責任。
十三、如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的,需提前與乙方代表聯系,在雙方簽訂變更后方能進行該項施工。凡甲方直接與現場施工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只得自己承擔。乙方嚴禁施工隊與任何人私下交易,請甲方配合。
十四、合同簽訂后,甲方減項超過總工程款的5%以上,甲方須向乙方支付變更項目35%的變更損失費。若甲方所減項目所用材料乙方已訂購或運到施工現場,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來回運費、材料損耗及退貨費用。
十五、根據有關規定,乙方無權移動改造煤氣,暖氣,天然氣管線,樓宇對講,可視電話,紅外線,監控系統,須出示有關部門的批準并與乙方簽訂“施工責任保證書”,且改造驗收后,乙方只負責合同保修期內和維修責任,不負責其他賠償責任。
十六、距離市中心五公里以內的施工地點,乙方施工人員一律不得在施工現場吃住。五公里以外和偏遠客戶,乙方加收工程造價10% 15%的遠程費。如裝修房屋內有家用或住人,工程需分階段進行,乙方加收工程造價3%的復雜施工費用。
十七、由于各個物業小區收費的標準不統一性,乙方只承擔出入證工本費,其他均不負擔。
十八、工期過半,油漆材料進場前,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分階段收及二期結算(根據工程變更、工程增減及水、電工程量的核實)。甲方應在二期預算后兩日內到乙方財務部門交納二期款。否則,乙方有權將工程中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中期驗收,乙方有權自預結算發生日起停止施工,由此延誤的工期以及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九、甲方自行安排工程項目不計在工期內。(如地暖、中央空調等)
二十、甲方應在工期內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各項分段驗收,甲方接到通知單后無正當理由而未到場驗收則視為對工程的驗收合格。
二十一、乙方應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及結算,如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時參加,每超過一天按其所欠款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收到甲方結算款后,填寫工程保修單,辦理工程移交手續(未出現在報價單及變更單上的項目乙方不予保修及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七日內未支付工程結算款視為自動放棄保修及維修的權利,且乙方保留相關權利。
二十二、合同簽訂后,當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須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損失,違約方應予以賠償對方。
二十三、如甲方對乙方工作有任何質疑時,請撥打投訴電話:
二十四、以上各條款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屬《主合同》的補充規定,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