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游泳池承包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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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為豐富小區的物質文化生活,為小區提供一個運動休閑場所,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優勢互補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說明
1、 甲方將游泳池的經營權及游泳池相關硬件承包給乙方,在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額外費用。
地點:
時間:XX年6月——2013年10月(營業日期以每年開放與閉池公告時間為準)
2、 游泳池的收入歸乙方所有,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承包費、水電費。
3、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營業停止,合同期限順延。
4、 乙方可用甲方游泳池的名義對外宣傳、辦理相關事項。
二、甲方責任說明
1、 甲方保證按小區綠化用水、用電的費用標準供給乙方充足的水、電。并保證游泳人員進出小區的自由,在游泳池附近提供適當的停車位。
2、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的自主經營權。
3 、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業主、外單位關系,為乙方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4、 甲方負責非開放時間游泳池安全值班人員的安排及費用。
三、乙方責任說明
1、 游泳池經營的相關手續都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2、 游泳池應優先滿足小區業主的需要,方可對外開放。
3、 乙方負責游泳池的管理,在營業日期內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4 、 乙方需加強游泳池衛生管理,保持環境衛生,確保池水符合檢測標準。
5、 在承包期間營業時間內,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導致設施被盜或損壞,乙方負全責。
6、 乙方負責改造、裝修***室(水電、地面、墻面、衛生間、淋浴設備)
7、 乙方經營范圍包含游泳池開放、游泳用品及相關商品的出售,不得經營違禁商品。
8、 乙方應按時向甲方繳納承包費、水電費。
9、 合同期滿,乙方將游泳池、房屋、設備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非正常磨損外的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四、費用收支
承包費用:每年按照1萬元的承包費交給甲方。第一年在9月1日前繳付,以后在每年的6月1日前繳付(第一年1萬、第三年第四年各1萬、余款第五年付清)
水電費押金XX元。
水、電計費標準為 水 元/噸 電 元/度
在合同期滿時,雙方進行賬目核算,若實際水電費用及設施損壞賠償低于XX元,甲方退還乙方剩余的押金;如實際水電費用及設施壞賠償高于XX元,乙方向甲方補交所需費用。
五、附則
本協議尚未涉及的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協議各條款均經雙方認可,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