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顧問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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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 乙方: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地址:郵政編碼:電話: 傳真: 因甲方在中國大陸房地產投資的需要,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執行。第一條 合同期限1.1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資顧問服務的期限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1.2 服務期限屆滿需要延期的,甲方應當最遲在服務期限屆滿前30日向乙方提出續約的書面通知;續訂協議的相關內容由甲乙雙方根據當時的情勢另行約定。第二條 服務內容2.1 投資顧問服務2.1.1 投資前期的投資顧問服務2.1.1.1 受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收集信息,進行市場調查,選擇房地產開發的類型,尋找有利的投資機會。2.1.1.2 乙方根據其收集的信息和資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圍繞資金籌措、融資方案制定、經濟效益分析等內容進行研究,并出具《房地產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2.1.1.3 乙方協助甲方對《房地產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評估。2.1.1.4 乙方參與設計房地產項目投資架構和交易模式。2.1.1.5 乙方負責起草相關法律文件并參與房地產項目投資談判。2.1.1.6 乙方負責設立房地產項目公司并辦理相關工商事務。2.1.1.7 乙方負責協調甲方同房地產項目所在地政府及房地產相關主管部門的關系。2.1.2 投資實施期的投資顧問服務2.1.2.1 受甲方委托,乙方起草拆遷安置與補償相關的法律文件并參與同原業主的談判和法律文件的簽訂。
2.1.2.2 受甲方委托,乙方參與“招牌掛”活動,辦理土地使用權的預登記和登記手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1.2.3 乙方負責協助辦理施工建設、房地產銷售等過程中需要的審批手續和相關證照。2.1.2.4 乙方協助甲方對房地產項目資金進行監督管理,保證資金運行安全。
2.2 融資顧問服務2.2.1 融資前期的融資顧問服務2.2.1.1 受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指定的房地產項目進行市場調查和投資可行性分析。2.2.1.2 乙方根據其收集的資料和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編制商業計劃書及其他相關文件。2.2.1.3 乙方協助甲方制定融資策略和融資方案。2.2.1.4 乙方協助甲方對其房地產項目進行包裝。2.2.1.5 乙方協助甲方設立項目公司或對已有公司進行規范化整頓。2.2.1.6 乙方負責篩選和推薦有實力和有意向的境內外投資者。2.2.2 融資實施期的融資顧問服務2.2.2.1 乙方協助甲方對房地產項目進行推介和路演。2.2.2.2 乙方負責修改和優化融資方案。2.2.2.3 乙方負責起草《投資協議書》、《融資協議書》及其他相關法律文件。2.2.2.4 乙方負責引見投融資雙方或多方見面直接洽談。2.2.2.5 受甲方委托,乙方負責聘請相關中介機構完成評估、審計、驗證、法律等相關事務。2.2.2.6乙方參與融資談判并積極促成投融資雙方或多方簽訂《投資協議書》或《融資協議書》等其他法律文件。2.2.2.7 乙方負責督促投資方積極履行《投資協議書》或《融資協議書》的相關內容,爭取資金盡早到位。2.2.2.8 乙方提供資金到位后的其他融資顧問服務。第三條 服務團隊3.1 乙方至少指派投資專業人員、財務專業人員、法律專業人員、聯絡人員各一名為甲方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3.2 根據甲方需要,乙方可以更換其他人員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3.3 甲方應當指定至少一名聯絡人員和乙方負責聯絡。第四條 服務流程4.1需要乙方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的,甲方應當首先和乙方簽訂本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相關費用。4.2 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企業基本信息材料、房地產項目詳細信息和相關材料以及聯絡人員的聯系方式,以方便乙方建立客戶檔案,及時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4.3 乙方聯絡人應當于每月5日前通過書面或郵件等方式向甲方負責人反饋上月工作進展情況。4.4 甲方或乙方或甲乙雙方認為對方工作內容或工作進度需要調整的,應當積極與對方協商,并采取適當的措施。4.5 涉及到委托授權業務的,甲方還應當向乙方出具《授權委托書》或其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授權文件。第五條 服務費用5.1 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的投融資顧問費分為兩種形式的費用:一種是固定的顧問年費;另一種是占募集資金一定比例的融資顧問費。5.1.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顧問年費為人民幣拾萬元整。5.1.1.1本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顧問年費人民幣伍萬元;5.1.1.2本合同簽訂后第6個月,甲方再向乙方支付顧問年費人民幣伍萬元,如果當時本合同已解除或終止,則免除甲方支付該部分費用的義務。5.1.2 募集資金到位后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按照募集資金總額的一定比例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按比例分段累加計算):5.1.2.1 募集資金在人民幣伍仟萬元以下部分的,按3 %支付融資顧問費;5.1.2.2 募集資金在人民幣伍仟萬元以上(含本數)壹億元以下部分的,按2%支付融資顧問費;5.1.2.3 募集資金在人民幣壹億元以上(含本數)部分的,按1%支付融資顧問費。5.1.4 《房地產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商業計劃書》的撰寫和編制費用不包含在投融資顧問費之內,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5.2 為甲方提供投融資顧問服務過程中,乙方發生的交通、住宿、餐飲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主動安排接待的除外。5.3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和房地產評估、房地產代理等中介機構支付的費用,以及其他經過甲方事先同意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5.4 甲方應當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乙方銀行開戶相關信息如下:戶 名: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開戶行:帳 號:第六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6.1 甲方必須保證向乙方所提供的一切相關資料都是真實的、合法的。6.2 甲方應當及時滿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所需信息,便于乙方與投資者商洽有關事宜。6.3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相關主體或其房地產項目發生重大變化影響投融資顧問合同的,甲方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適當措施。6.4 甲方有權利向乙方了解投融資事項的進展情況。6.5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固定年費和融資顧問費。6.6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與乙方推薦的投資者接觸并私下達成損害乙方利益的協議或承諾。6.7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甲方沒有續約的,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三年內,因乙方已經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而促使甲方與乙方推薦的投資者達成融資協議的,甲方仍必須繼續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數額的融資顧問費。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7.1 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固定年費和融資顧問費等報酬。7.2 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持。7.3 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相關義務。7.4 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報告相關事務的進展過程。7.5 乙方應當采取積極有效的辦法促成甲方與投資者簽訂相關協議。7.6 乙方應當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行事,除此之外,不得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證或承諾,或損害甲方利益其他任何行為。第八條 變更和解除8.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8.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8.2.1 乙方重大過錯,致使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重大損失”是指損失的經濟價值在人民幣壹佰萬元以上);8.2.2 乙方違反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本合同沒有繼續履行必要的。第九條 保密義務9.1 “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9.2 甲乙雙方應對投融資事項涉及的所有商業秘密保守秘密,除用于本合同目的外不用于任何其他目的,不向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披露。9.3本合同終止或履行完畢后,本條所約定的保密義務繼續適用,并無時間限制;除非該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已經為公眾所知曉。9.4 一方違反約定,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對方的商業秘密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十條 不可抗力10.1 “不可抗力”指在本協議簽署之時不能預見、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在本協議簽署之后出現的阻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所有事件。此種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國內或國際交通故障、政府或公共機構行為、傳染病、民眾騷亂、罷工和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其他情形。10.2 一旦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誤期間應中止履行并自動延期,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10.3 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隨后15 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時間的充分證據。10.4 一旦發生不可抗力,甲乙雙方應立即協商以尋求公平的解決方案,并盡一切合理努力,將此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11.1 甲方未能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和本合同第二條、第六條約定的相關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11.1.1 甲方沒有按照約定及時支付固定年費和融資顧問費的,經乙方催告后,10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應當向乙方承擔數額為未支付部分20%的違約金。11.1.2 除前款約定的情形外,甲方違約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11.2 乙方未能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和本合同第二條、第七條約定得相關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11.2.1 乙方違約但相關義務仍然可以履行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相關義務。11.2.2 乙方違約致使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甲方同意不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減少或免除固定年費。11.2.3 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12.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方是于港澳臺注冊的法人主體或自然人的,應當同意本合同使用中國大陸的法律)。12.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第十三條 通知、送達13.1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相互發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協議首頁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當事人變更地址、電話或開戶銀行、賬號的,應在變更后3日內,將新的地址、電話或開戶銀行、賬號書面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全部責任。13.2 當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時視為送達;通過傳真方式送達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掛號寄出或投郵當日視為送達。第十四條 一般條款14.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修改或變更,甲乙雙方應依修改或變更后的國家法律、法規更改有關條款,但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有效性,甲乙雙方皆有履行其余條款的義務。14.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雙方約定的服務期限屆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終止。14.3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4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為簽章欄)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