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目前政策體系下的相當于個人所得稅的負擔,還應該算上所謂“企業代繳”的社會保障部分。中國公有制文化傳統,讓很多人誤以為“企業代繳的就不是個人的稅收負擔”,——>這一點只有對公有制的壟斷單位和公務員們才適用,因為他們的“單位”可以將代繳的部分轉嫁給納稅人;而對于民營企業(包括外資)來說,企業代繳的就是個人工薪者繳納的稅收負擔。
有什么樣的文化,就有什么樣的國民,就有什么樣的國家!同樣非常典型地表現在“企業繳的工薪稅不是工人負擔”的糊涂認識上了。事實上企業并不關心工人實際收入是多少,企業關心的是“企業為工人付出了多少成本”。公有制的文化傳統制造了妖魔化資本家的氛圍,讓很多工薪人無法理解自已真正付出的代價。企業為工人付出的所謂“三金”也是工人的收入!
從勞資市場平等交換的角度,可以更容易理解,企業付出的人事成本,應該全部算作工人的收入;從中扣除繳給公共服務(稅收)的部分,全部是工薪所得稅,而不是企業稅。因此無論是從工人的帳戶中扣的,還是企業代工人扣的,統統是工人自已的工薪收入的所支付的稅收!工人也不可以用自已實收的工資罵企業:“給我的工資這么低”,企業所負擔的人事成本,是(實收薪水+工薪所得稅)。
即使是用個人所得稅3000元起征計的個人所得稅負大約是1000元之譜;而繳稅比例隨著工資收入而直線上升,——>這是以就業期間而言的;在國外的勞動者失業時期本應抵扣的稅收,因為家庭撫養負擔而抵扣的損失,在中國就根本不予考慮!由于就業環境惡劣,適齡勞動者的就業大多數是朝不保夕,間間斷斷,所以同類口徑,中國真實的個人所得稅負水平至少要高出50%以上——>比瑞典高得多!個稅如何擺脫“工薪稅”之實
另一方面,與歐美國家相比,中國的所得稅,包括其中名義上屬社會保障的部分,也同樣是“有繳稅無福利的”。這與歐美國家的所得稅主要用于國民保障返回,是完全不同的。以美國而言,其國民福利返還率就個人所得稅而言,超過了100%,即企業所得稅和關稅等,倒過來補貼國民福利,(對經濟的負面影響暫且不談)。而中國的繳的個人稅,真正返還的,大略只是相當于個人帳號中的數額。
因此如果歐美的口徑估算中國的個人所得稅,(企業稅、流轉稅、財產稅、低匯率以及壟斷的社會成本都不計了),筆者個人估計,中國實際的工薪個人所得稅負,至少60%!換言之,如果放棄低人權的勞動政策,實行資本主義的私有制(市場經濟去特權化),僅僅是工薪者相對于物價不變水平的所得稅負減少,就至少相當于加薪100%!這是任何社會保障都不具備的消費潛力!我國將進一步加強對工薪所得征稅
為什么中國會內需不足,而不得不在自已承受著惡性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的同時,將巨額的產能向歐美傾瀉?原因并不僅僅是所謂的“中國市場交易成本太高”;而實際上是中國的稅負太重,將中國國民的消費能力都剝奪了!所謂林林總總的交易成本,也就是各行各業的管制和相關費用,只不過是稅收的一種體現形式。如果國民消費是經濟的增長動力,如此稅負下,是否令你重新審視中國的所謂增長?李克強:用減稅降費為“雙引擎”添新動力
至于政府這些“稅”是否收到手是否用得合理,與國民是無關的(無法監督);重要的是,國民已經付出了這些“稅”的代價;而不能用之于消費,拉動自已國家的經濟增長。張五常這類凱恩斯主義者所稱的“中國的競爭優勢是低人權”,實際上就是中國最根本的劣勢;一個沒有人權的低消費國家,無論如何努力生產,都只不過作為一個好奴才,還是五個懶惰的奴才的區別。這就是殖民地經濟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