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ody id="k2987"><bdo id="k2987"><optgroup id="k2987"></optgroup></bdo></tbody><samp id="k2987"><ins id="k2987"></ins></samp>
  • <progress id="k2987"><bdo id="k2987"></bdo></progress>
    <menuitem id="k2987"></menuitem>
    1. <tbody id="k2987"><bdo id="k2987"></bdo></tbody>

      <samp id="k2987"><ins id="k2987"></ins></samp>
      好獵頭網-中高級人才獵頭網站!服務熱線:400-1801-668 好獵頭   |   登錄 注冊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變化解讀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瀏覽次數: 0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變化解讀:財政部于201227,發布了修訂后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要求自201241日起施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發布實施,為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事業單位健康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筆者通過學習實踐,認為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具有以下幾大變化。


      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任務有所加強

      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四條規定,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任務主要是,“合理編制單位預算,嚴格預算執行,完整、準確編制單位決算,真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加強對單位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范財務風險”。可見,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不僅要求事業單位“合理編制單位預算,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而且要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都要進行財務管理,嚴格執行預算,完整、準確編制單位決算,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強化財務預算約束機制,做好財務決算分析工作

      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對財務預算約束機制進一步強化,要求“事業單位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經法定程序審核批復后執行”,而不是由主管部門匯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后執行。

       

      同時,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還規定,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決算,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審批。事業單位應當加強決算審核和分析,保證決算數據的真實、準確,規范決算管理工作。

       

      加強事業單位的收入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雖然對事業單位的收入沒有做過多改變,但對事業單位收入的管理作了進一步加強,不僅僅要求“事業單位應當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同時,還要求“事業單位對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因此,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將會在一定程度上預防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流失現象的發生。

       

      加強事業單位支出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仍然保留“事業支出”概念,但在支出的范圍方面,擴展了事業單位支出的內容,加入了“其他支出,即本條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贈支出等”,不僅因為這一“兜底性條款”使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更加嚴謹,也規范了事業單位可能的支出活動。

       

      同時,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二十條進一步強調,“事業單位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單位預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其一,強調事業單位專項資金要專款專用、單獨核算,并有使用效果。

      其二,事業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等有關規定。

      其三,事業單位應當加強支出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有效性。

      最后,事業單位應當依法加強各類票據管理,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不得使用虛假票據。

       

      所有這些規范,旨在從制度上強化其可檢驗性,確保事業單位資金使用安全,保管規范,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加強結轉資金和結余資金的管理

      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新增了結轉資金管理內容并指出,“結轉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已執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執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結余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余的資金”,把結轉資金與結余資金概念界定清楚,并要求“經營收支結轉和結余應當單獨反映”。

       

      同時,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要求“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的管理,應當按照同級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而“非財政撥款結轉按照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為此,事業單位應當加強事業基金的管理,統籌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規模。

       

      結合醫療制度改革,適時取消醫療基金管理

      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取消了醫療基金管理要求,不再要求事業單位計提醫療基金,不對醫療基金進行管理。因此,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規范事業單位的專用基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和其他基金。不再包含醫療基金。這與我國公費醫療改革要求趨于一致。國務院于199812月發布《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要求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所有用人單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全部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這樣,事業單位再計提醫療基金就顯得重復,也與我國醫療體制改革內容相悖。所以,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適時取消了醫療基金管理要求,重新規范事業單位專用基金非常必要。

       

      加強事業單位資產管理,重新界定事業單位資產項目

      與舊《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相比,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對資產管理發生如下變化:

       

      第一,事業單位資產范圍有所擴大。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規定,“事業單位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新增加了處于建設過程中的固定資產項目,即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已經發生必要支出,但尚未達到交付使用狀態的建設工程。在建工程達到交付使用狀態時,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和資產交付使用。

       

      第二,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緊跟集中支付制度,適時增加“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等流動資產。

       

      第三,固定資產定義發生了變化。在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 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 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也就是把固定資產的單向價值從“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提高到1 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 500元以上。同時,還把裝具及動植物等一并列作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加強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嚴肅事業單位資產管理。

       

      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主要從以下方面做了規范:

      一是要求事業單位建立健全單位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和規范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管理,維護資產安全完整,保障事業健康發展。

       

      二是事業單位應當按照科學規范、從嚴控制、保障事業發展需要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

       

      三是事業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對外投資。在保證單位正常運轉和事業發展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對外投資的,應當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事業單位不得使用財政撥款及其結余進行對外投資,不得從事股票、期貨、基金、企業債券等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是事業單位資產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事業單位出租、出借資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并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同時,事業單位應當提高資產使用效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資產共享、共用。

       

      確保事業單位債務清償和清算的完整性

      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增加了事業單位舉債嚴肅性,防止事業單位過度負債,造成事業單位負債運轉。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五十條規定,“事業單位應當建立、規范和加強借入款項管理,嚴格執行審批程序,不得違反規定舉借債務和提供擔保”。該條款不僅約束事業單位舉債和擔保工作,更要求事業單位嚴格按審批程序舉債或向有關單位提供擔保。

       

      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還增加了事業單位清算情況,即事業單位分立時,也應當進行清算。

       

      增加“事業單位財務監督”條款,建立財務監督體系

      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打破原有結構,增加一章“事業單位財務監督”作為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重要內容。該章節從以下幾方面提出了要求:

       

      第一,從范圍上來說,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要素,包括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等全面進行監督。

      第二,從時間上來說,對財務管理過程進行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

      第三,借鑒企業內部控制規范,提倡事業單位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經濟責任制度、財務信息披露制度等監督制度,依法公開財務信息。

      最后,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還要求事業單位依法接受社會監督和政府監督。

      av高清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