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1.主持對外合作部、三創學院、鄉村振興全面工作,對分管副校長負責。負責建立健全對外合作部各項工作制度,定期召集會議調研、討論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并報上級決定。2.掌握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的新形勢,促使學校對外合作、就業指導的整合、效能、創新;3.依據學校發展規劃系統規劃、深化對外合作,制訂工作計劃和方案,確保有效達成發展規劃目標,按時并提交撰寫工作月報,推動落實高質量職業教育對外合作項目,實現學校專業建設與產業的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提升學校辦學效益;4.依據各單位前瞻規劃的工作,橫向整合納入對外合作系統,有機整合單位化工作,提升各單位業務效能;5.結合校內外資源,善用校外機構、學校、企業、資源或人力,并與本校對外合作有機結合,以本校最少資源與人力發揮效益;6.會同學校相關部門規劃校外學生或人員課程建設,強化對外人才培育體系與功能;7.會同學校相關部門規劃校外學生或人員的思政、輔導、管理等建設,強化對外學生或人員的服務工作;8.對合作項目的推動、協議的簽訂等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學校的要求使用學校OA系統,并完善對應的辦公自動化和校園信息化建設。9.建置對外合作標準作業流程與管考機制,增強對外合作的預警、稽催、管考、追蹤等效能;10.根據學校總體發展目標擬定并組織實施學校校企合作、就業指導的規劃、實施計劃和方案;負責指導、協調和考核各二級學院的校企合作、就業指導工作;11.積極創造條件,為學校提供校企合作優質資源,協助各二級學院(含繼續教育學院)積極開發與企業共建校內外實訓實習基地、人才供需會及雙選會、校企師資共享、職業技能培訓、團建研學、支部共建等有利于學校發展的交流合作;12.加強與地方政府、行業、企業、他校合作交流,與企業在人才培養、技術創新、就業創業、社會服務、文化傳承等方面開展合作交流工作,深化產教融合;13.加強與省市政府聯系,會同相關部門積極爭取各項項目經費;除原有聯系渠道外,積極拓展政府部門的聯絡渠道,強化合作關系;14.協同繼續教育學院等相關培訓單位做好擬定合作單位的引入和審核工作,優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15.根據學校發展需求,圍繞國際教育、非全日制學歷教育、非學歷社會培訓、職業技能培訓與職業技能證書、政校企合作等領域,推薦或協助繼續教育學院引入政府、行業(含行業協會、學會等)、企事業單位合作資源和國際教育資源,開發合作項目,爭取為學校創造更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16.負責建立動態的校企合作管理平臺,加強對各校內單位校企合作項目的督促檢查;負責全校校企合作、就業指導的信息、各類情報、文獻資料等的收集、統計、匯編和交流,做好校企合作工作、就業指導資料的收集、整理,并進行跟蹤調查建立檔案,并及時與校內相關部門進行有效信息共享;17.統籌管理學校學生實習和就業工作(側重統籌管理畢業生就業工作);統籌學生專業實習就業企業的挖掘及開拓,商討合作模式,搭建實習就業一體化平臺;18.每年需增加3-5個有代表性的校企合作項目,為學校創造新的收入。每年將所有已簽訂的校企合作單位按照雙方有實際創意性或盈利進行排名、篩選,必要時終止與末位合作單位的合作。19.建立與保持學校與合作單位的交流與合作關系,牽頭或協助做好合作項目的合作方的考察、協議簽訂、溝通協調工作,并對合作項目的實施與運轉進行跟蹤管理。20.檢查部門人員各項工作落實情況,加強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察、培養,把好部門文字材料、統計報表等的審簽關。21.深入企業、行業開展調查研究,了解市場用人變化和企業用人需求,為學校專業建設提供建設性意見;22.完成上級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職要求:1.本科及以上學歷,教育管理、行政管理或與職業發展相關專業優先。2.擔任高校對外合作、校企合作、繼續教育、就業指導中心或創新創業等相關業務部門主要負責人崗位任職3年以上,熟悉高校校企合作、就業創業相關政策。(不符合條件者勿擾)3.熱愛高等教育事業,對內對外溝通協調能力強,文字表達能力強,適應民辦高校辦學特點和工作節奏,具備高度的責任心、自律性和抗壓能力。
企業介紹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納入全國高考統招計劃,具有獨立頒發國家學歷證書資格的高職院校,政府重點扶持升格本科的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