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職責描述:1、根據集團安排,組織協調學校籌備階段的相關事宜;2、根據教育集團的經營策略和辦學理念,制定學校的辦學方案與總體工作計劃,監督和評估教育質量;3、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與校區運營工作;4、完成教育集團安排的學校管理目標;5、推進學校宣傳及招生工作,維護學校相關的公共關系;6、負責對教育質量進行監督和評估,確保教育質量穩步提升;7、負責學校教師團隊建設、骨干教師甄選及培養;8、負責權限范圍內人員的聘任、調配、考核和獎懲工作。任職要求:1、大專及以上學歷,教育相關專業,5年以上校長或學部校長經驗;2、具有先進的教育教學理念和教研能力,具備先進的管理理念,能建立并完善學校教學管理體系;3、具有一定師資開發和管理教師團隊經驗;4、熱愛教育事業,為人正直、誠實,具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優秀溝通能力;5、有信心并有志于從事民辦教育事業。工作地域:全國(根據項目需要)。
企業介紹
陽光教育創辦于1995年,2014年走出福州,在全國18個省市創辦了40多所學校。集團旗下現有教育部統招本科大學陽光學院、40多所高品質K12學校,在校生9萬余人,教職工近萬人。 自創辦以來,陽光教育人以著名教育家陶行知、陳嘉庚先生為榜樣,秉承教育報國之志,追求“愛滿天下”的教育理想,堅持“知行合一”的辦學實踐,成功創辦了一批受人尊敬的優質學校,培養具有中國靈魂、國際視野的未來人。